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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实现煤炭行业整体退出

作者:王福初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04时46分32秒 编辑:redcloud

  怀化市原有煤矿53处,均属国家、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明确要求引导退出的对象。自2014年开展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以来,全市3年内共关闭退出煤矿44处,2017年仍保留煤矿9处。由于部分煤矿投资大、融资债务重、涉及人员多、股权矛盾复杂,加之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市场倒逼因素乏力,9处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困难重重。怀化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条件倒逼、企业自主、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精准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原有9处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通过省政府现场验收,标志着全市整体退出煤炭生产行业。

 

  2017年2月,怀化市认真研究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作出了2017年全市煤矿全部依法关闭,实现整体退出的决策部署。印发了《怀化市关于加快推进达不到安全条件煤矿依法退出的通知》,全面开展9处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怀化市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考虑到9处煤矿情况不同,怀化市委、市政府因矿施策、一矿一策。比如,辰溪县杉木溪煤矿投资规模大、借贷关系复杂、牵涉人员众多,矿主、股东对抗情绪强烈,是块“硬骨头”,拿下了就能为整个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开个好头,拿不下就会被其他煤矿效仿。为此,怀化市委、市政府要求辰溪县委、政府组织公安、安监等部门,掌握矿主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通过各种渠道多方面做工作,帮助矿主算清经济账、安全账、政策账,并针对其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补偿方案,最终该矿主签订了关闭退出协议,在其带动下桠杉坡煤矿等4家煤矿也签订了协议,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众多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此,怀化市专门就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由怀化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组织实施工作,并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怀化市发改委负责向湖南省发改委汇报整体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奖补办法。怀化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过程中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国土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返还办法。人社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扶持国有煤矿关闭矿井职工安置的政策措施,做好去产能县市区国有煤矿职工创业和就业扶持工作。同时,把责任压实到县市区,要求辰溪、溆浦两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领煤矿关闭退出任务,确保完成既定任务。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涉及很多后续问题,必须稳妥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为此,怀化市把煤矿关闭退出的后续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方面,做好矿主稳控工作。在市县两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筹措1亿元煤矿关闭补偿资金,通过转产办厂税收优惠、补偿关闭退出资金、帮助拆除回收井下设备材料、协助处理遗留问题等措施,坚定矿主关闭退出的决心。另一方面,做好其他人员的稳控工作。市县两级成立了煤矿关闭退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积极稳妥处理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债权股权等各类遗留问题。由于保障给力,煤矿关闭退出过程中,没有发生不稳定社会事件,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实现了全市整体退出煤炭生产行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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