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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乡风的道德力量滋养三湘

作者:廖 旭 向开伟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14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10时44分59秒 编辑:redcloud

 

 

  乡风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石,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关系着广大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农村地区移风易俗遇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和炫富攀比等问题是否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中面临哪些新困惑和新困难?带着这些问题,湖南省文明办调研组先后赴怀化、岳阳、湘潭等多个市州农村地区对移风易俗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喜忧参半的现实状况

 

  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环境越来越美、生态越来越好,环境卫生已不再是制约乡风文明的最主要因素。过去普遍存在的攀比炫富、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陋习在部分地方得到初步遏制。与此同时,一些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陋习开始出现,生态安葬理念在农村普及面临现实阻碍。

 

  破旧立新意识逐步觉醒。随着移风易俗纳入各级党委绩效考核、树立文明乡风宣传触角不断向农村延伸,农村乡风正气得到弘扬,陈规陋习旧俗得到初步遏制。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过去由于缺乏政府层面的推动和规章制度的制约,对名目繁多的“无事酒”,攀比炫富的婚丧事虽深恶痛绝,但往往碍于情面也只能硬着头皮从众跟随。开展移风易俗,对各类喜庆婚丧事宜规模和范围都进行了规范,既打消了大家对人情面子的顾虑又减轻了经济负担,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对移风易俗呼声很大、欢迎和期盼十分强烈。岳阳市云溪区2016年“两会”上,云溪镇人大代表曹燕等10名代表就联名提交了《关于拒绝泛滥请客,净化礼尚往来的建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树新风,引起了很大反响,引发了与会代表共鸣。

 

  铺张浪费势头初步遏制。目前,湖南省已有大约40%的文明村镇建立了“四会一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村规民约)制度,计划2018年底实现文明村镇全覆盖,2019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四会一约”的推行,婚丧喜庆事宜有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制度章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他事不办正逐步成为越来越多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岳阳、湘潭、怀化等地推行“禁塑禁燃”、以鲜花代替冥币,严格限制治丧时间、婚葬车队规模,大力推行以村级为主体统一配备不锈钢餐具、可循环桌布、电子鞭炮等红白事办事用品,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生态环境。

 

  陈规陋习顽疾分散存在。由于攀比心理、敛财心理和补偿心态影响,一方面是部分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郊乡镇婚嫁还存在比房子、比车子、比彩礼、比排场的现象,另一方面是贫困农村家底薄的青年因拿不出彩礼成为“剩男”的现象依然局部存在。错位的婚恋观助长了婚嫁论财的风气,导致了重利轻义、一切向钱看等错误价值观在农村蔓延。名目繁多的“人情宴”,随礼高金额愈演愈烈。以寿礼为例,在湖南省湘北部分地区36岁即可办寿宴,逢整五、整十则更甚,“三年一小宴,五年一大贺,十年一隆庆”成为常态,随礼方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同时,低俗庸俗媚俗的婚葬礼仪在农村部分地区大行其道,错误偏激的婚丧价值观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新因素。

 

  生态安葬理念落实困难。近年来,湖南省民政等部门在制度层面对生态安葬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大建公益性公墓,推行火葬、树葬、花葬、撒放、格位葬等节地生态安葬。但受入土为安传统观念和不土葬就是不孝错误思想,以及富裕人群购买墓地建豪华墓等行为的负面影响,墓地价格飙升,“死不起”现象愈演愈烈,在多个市州特别是湘西、湘南地区群众对生态安葬接受度较低,推广普及难度很大。从对各市州抽样调查情况看,群众对火葬等生态安葬接受度普遍低于30%,生态安葬在农村地区占比不超过25%。

 

 

精准有力的实践推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湖南省在充分征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市州文明办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意见》,省、市、县三级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中也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回应群众关切,制度设计上倡导“两办五不办”。从对湘潭、岳阳等地的调研和其他市州反馈情况看,群众意见主要集中在“离谱”的宴请名目、密集的宴请频次和繁重的人情开支上。部分地区家庭人情支出竟然占到整个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因“情”负债甚至因“情”返贫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成为影响脱贫攻坚的因素之一。为解决此种“怪象”、刹住“歪风”,年初湖南省启动了“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行动,并在岳阳市试点推行“两个可办和五个不办”移风易俗新风行动。“两个可办”即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五个不办”即生日、乔迁、升学、参军、开业不办酒席。据初步统计,活动开展近一年来,岳阳全市农村烟花爆竹燃放同比下降了80%,人情开支下降了40%,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推介。

 

  推动责任落地,部署落实上明确“四主”。移风易俗是一项崭新的农村工作,没有可复制的经验直接照搬,为此在管理体制上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制度安排。以各地实践经验看,移风易俗成效比较显著的地方都有四个共同点。一是实行党委主责。推动成立党委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二是推行纪委主导。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震慑力作用,开展“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新风。三是明确乡镇主抓。乡镇根据乡情民情组建“四会一约”,明确婚丧事操办流程、标准,细化奖惩措施,推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治格局。四是落实村级主体。按照“一会一约两队三书”(一会:成立红白理事会;一约:村规民约;两队:宣传劝导队、监督队;三书:责任书、倡议书、承诺书)工作模式,强化队伍建设,在村一级建立《登门告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

 

  扩大示范引领,对关键少数实行“三限”。事实证明移风易俗必须以抓住关键少数为突破口。长沙、邵阳、怀化、娄底等多地以公职人员、基层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为示范,通过限规模、限金额、限对象的方式,对红白事操办时限、随礼金额、车队乐队规模等划定上限标准,严刹盲目攀比之风。实行“行政干预+村规民约自治”的方式,通过行政引导营造“软环境”,通过村民自治制定“硬杠杠”,有效推动了农村广大地区倡俭治奢从“小气候”向“大气候”转变,真正做到了以关键少数的先行先试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践行。

 

  宣传引导铺路,新风推进上注重“四抓”。弘树文明乡风虽非一朝一夕之功,但也绝不是无章可循。实践中,湖南省通过宣传引导贯穿全局,抓文明村镇创建、抓先进典型、抓协调联动、抓奖惩同步。与此同时,坚持把移风易俗与美丽乡村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明村镇创建、脱贫攻坚、新乡贤文化建设等同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新格局正在形成。

 

 

值得思考的现实困惑

 

  移风易俗在推进实践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难题,既面临着陈旧不良思想意识和旧俗旧习的束缚,又有新情况、新矛盾的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应该首先对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有一个清晰正确的认识。

 

  移风易俗是精神文明的体现,美丽乡村不能代替文明乡村。千年风俗一朝改,思想转变是关键。错位的认知是工作走偏的根源。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移的是不良歪风,易的是陈规陋俗。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全省部分地方乡村干部对移风易俗的认识不够清晰、理解出现偏颇,更有乡村干部认为村庄建美了、环境变好了就是移风易俗的最大成果,错误地将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等同看待,工作中不聚焦文化涵养的建设,不注重弘扬优秀传统道德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移风易俗是全面的破旧立新,农村各地要学会“自扫门前雪”。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就是要对当前农村风俗习惯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对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象坚决摒弃,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农村地区蔚然成风。然而民族地区风俗习惯千差万别,群众认知程度高低不一,这决定了不同地区推进移风易俗的过程应该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的过程,是尊重村情民情和群众真实意愿的过程,在统筹推进的同时更应注重地区文化习俗的差异性,在移风易俗具体举措上要区别使用。

 

  移风易俗是为民办事的重要阵地,敢于动真碰硬的干部不能少。人民群众对移风易俗的呼声越大,我们推动工作落实的干劲就应该越大。然而由于旧思想、旧习俗的禁锢,部分人群对新时代移风易俗不理解、不支持都会成为移风易俗这一民生工作落地落实的阻力。作为移风易俗工作实践者的党员干部,既要有一心为民办实事的理想追求,也要有不惧困难问题的心理准备和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的勇气。只有这样,移风易俗的过程才会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过程,移风易俗的成果才能转化为推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的新动能。

 

 

对策建议

 

  目前,湖南省在推动移风易俗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特色、有亮点的做法。同时也要看到,地区不平衡、推动不充分的问题还存在,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应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决胜全面小康、让乡风民风美起来的高度看待这项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不断把移风易俗工作引向深入。

 

  抓宣传引导凝共识。大力推动“除陋习、树新风”实践活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观念。以党员干部、家族长辈和农村青年为重点,讲清陈规陋习蔓延的危害,增强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性。曝光一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反面典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批评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出一批反映移风易俗内容的通俗读物,创排一批体现移风易俗主题的文艺节目,拍摄一批展示移风易俗新风的微电影等,引导人们养成良好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用好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乡风教化资源,运用民间小戏等形式,加强对农村高价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习俗的引导,用文化涵育乡风文明。

 

  抓关键少数刹歪风。推进移风易俗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文明乡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紧盯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狠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互相攀比等不正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时代新风的推动者和文明湖南的传播者。同时,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诚、孝、俭、勤、和”为主要内容,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制定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合理限定红白喜事的随礼标准、酒席规模,激活传统道德力量和村民自治意识,从根本上带动“民风”转变,让广大群众感悟认同核心价值观,让每名群众都成为文明乡风建设的受益者。

 

  抓榜样引领扬正气。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合格党员的重要体现。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作用,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引导群众脱贫致富结合起来,让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吹拂每个派驻村。重视发挥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表彰农村凡人善举,用群众身边榜样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发挥文明村镇在推动移风易俗中的“排头兵”作用,把破除陋习的要求贯穿于提升创建成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有效引领文明乡风。

 

  抓群众自治促落实。移风易俗包含的内容很多,政府推动是一个方面,重点还要靠群众自治,这项工作突破了,其他方面工作就可以带起来。推动红白理事会全覆盖,规范红白事宜办理流程,以“宣传、引导、监督、服务”为基本职责,发挥理事会刹歪风、正民风的作用。用好用足村规民约“小宪法”,发挥其在推动移风易俗中的约束作用。区分传统文化习俗与抵制不良陋习的关系,明确继承传统与转化创新的关系,引导群众除陋习、树新风。总结推广集体婚礼的做法,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奢侈婚礼,让红事充分体现传统文化、家风传承和感恩教育。倡导厚养薄葬观念,让白事充分体现对逝者的追思、对生命的尊重,树立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新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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