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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应知应会⑨

作者: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8日 09时31分07秒 编辑:redcloud

  

 

  20.什么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1.支部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要求?

 

  支部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史国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是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公开承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五是集中交纳党费。党员应在党日活动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

 

  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开展活动,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和网络平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网络党课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22.不合格党员有哪些表现?

 

  (1)理想信念缺失,信仰迷茫,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不信马列信宗教,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甚至信谣传谣、妄议中央,诋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3)宗旨观念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片面追求个人利益,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的。

 

  (4)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被动应付、敷衍塞责、效率低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的。

 

  (6)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的。

 

 

  23.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有哪些?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待续。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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