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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切勿走过场

作者:唐小兰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11时50分04秒 编辑:redcloud

时下,一些村级组织负责人认为:村务公开只是形式,只要不是肥了个人,公不公开无关紧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奈何不得。有的村为了应付检查,一年到头公布一次,告知总收入,总支出,说群众知晓个大概就行了。这种现象,很容易造成走过场,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这表明,要让干部清白,村民明白,真正使村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产生实效,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公布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根据本地实际选取那些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公布,不能搞一刀切。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事无巨细地进行公布倒反而容易使村民陷入云雾之中,失去村务公开制度的严肃性。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村级财务;资产评估情况;计划生育指标;村干部的各种补贴;田地承包;救灾款物的发放等。这样就突出了重点,抓住了主要矛盾,解决了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增强了村民对村务公开这一活动的信任感和关注感。

    公开的结果要真实。村务公开所公布的内容要准确无误,没有水分。乡镇党委的纪检部门、财税部门、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公开监事会人员必须参与监督。公布的内容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不能任意夸大,也不能瞒天过海,更不能胡拼乱凑了事。

    公开的形式要稳定。公开村务要有固定的场所,有相对稳定的公布格式和公布墙,是村民聚居而且容易看到的地方。不能随随便便地用几张白纸誊上公布内容,贴在农民住房的木板墙上,日晒雨淋。公布的格式要大方,浅显易懂,村民一目了然。

    公开制度要有延续性。村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又比较细致的政治任务。不能搞突击,讲短期效应,做表面文章,要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延续性。公布要经常化、制度化,或一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其中涉及财务的各项至少每一个月公布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或中断;公布的内容要及时建档,以备查找,防止一公开就了事的做法;公布的内容要前后衔接。

    村务公开制度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而产生的新生事物,在实施过程中尽管还存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随着农村各项政治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村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加上各级党组织的加倍努力,村务公开制度将日益完善,并越来越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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