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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谋到底有几次建议权?

作者:伍正华 来源:《新湘评论》2018年第21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 11时58分52秒 编辑:redcloud

    

 

  “参谋到底有几次建议权?”这个问题本不应成其为问题,因为早有定论:“三次”。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是一个概数,几次都行。但久而久之发现,“三次”就是三次,可以少,不能再往上“喊”了。

 

  记得有一次起草一篇重要文章,讨论中有一个观点明显跟领导相左,为使领导认可,我忍不住放了一炮:“参谋有三次建议权,我再建议第四次……”结果,结果你猜到了,背着手的领导突然转身,勃然怒曰:“你信不信我叫你明天下课!”所幸的是,这位领导性情耿直,且惜才爱才,后来不仅没有给我“穿小鞋”,反而时常“压重担”,令人感动不已。

 

  实话讲,不是你每次使性子,都能碰上好领导的。“直接领导不能直接顶撞”恐怕是一条戒律。古人苏轼曾言:“我性不忍事,心里有话,如食中有蝇,非吐不可。”但很多时候,你把“苍蝇”吐出来舒服了,但可能给上司吃了“苍蝇”,会有什么后果呢?于是,有的老机关“敲边鼓”,建议权最多用两次,用三次就有点危险了。想想确有道理,次数多了,一则可能干扰动摇领导决心,二则十有八九惹领导不高兴。至于敢用四次的,那真要拿出点“霸得蛮”的勇气来。

 

  行使几次建议权,深层投射的是处世哲学、为官之道。“胡中庸”“苏模棱”这两个古代官员最为典型。东汉胡广为官30余年,历经六朝,“常逊言恭色以取媚于时,无中直之风”,时人薄鄙“万事不理问伯始(胡广字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武则天时期,官居相位的苏味道,更是“依阿取容”,对人称:“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常模棱以持两端可矣。”

 

  “胡中庸”和“苏模棱”之流,会用几次建议权呢?别说两次三次,一次恐怕都难!

 

  岳飞有句名言:“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其实,文臣仅仅“不爱钱”是不够的,那只是廉洁上的要求。窃以为,可浓缩为八个字——“文臣死谏,武臣死战”。能死谏者,忠诚无疑,能力大抵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过《古文辑要》上的一则故事:初唐名臣裴矩在隋朝做官时,曾经阿谀奉承,溜须拍马想方设法满足隋炀帝的要求;可到了唐朝,他却一反常态,敢于当面跟唐太宗争论,成了忠直敢谏的诤臣。司马光就此评论说:“裴矩佞于隋而诤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诤化为佞;君乐闻其过,则佞化为诤。”

 

  “君明则臣直,君昏则臣佞。”隋炀帝喜欢热闹,裴矩就提议在洛阳搞元宵庆典;隋炀帝喜欢万邦来朝,裴矩就力挺对外征伐。隋朝灭亡,裴矩率部降唐。忠言逆耳,谗言误国,乃血淋淋、热乎乎的史实。

 

  真话,从来是说给听得进真话的人听的。领导喜欢听真话诤言,肚里能撑船,下属才会不吐不快、非吐不可,大胆行使“三次建议权”“四次建议权”。反之,众者要么变成“哑巴”,“当面啥话不说,背后戳脊梁骨”,要么投其所好,尽挑好听的说,那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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