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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做好2019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作者:记者 欧金玉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8日 11时01分31秒 编辑:redcloud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单位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通知指出,做好2019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推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报党刊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党委办公厅(室)要认真督促检查,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19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邮政部门加强督查落实。省直机关单位党报党刊发行牵头工作仍按湘办发电〔2013〕97号文件执行。

 

  明确订阅范围

 

  通知明确,列入2019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各市州党委机关报。《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征订工作,按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征订文件,严禁搭车摊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单独开会、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公开或变相搞征订发行。

 

  落实订阅任务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确保2019年度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定。《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等主要党报党刊要订阅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处、科、室,国有企业的处(科)室、车间,城镇党支部、农村乡一级党委,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系统的基层单位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农村党支部要订阅《湖南日报》和《新湘评论》。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客轮、电信、邮政、银行、保险、证券交易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订购并摆放一定数量的主要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

 

  落实订阅经费

 

  通知要求,加大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将中央和省级主要党报党刊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支持本地区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贫困地区的乡镇、村党组织,以及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中小学校的党组织订阅主要党报党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订阅主要党报党刊。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和市州党委机关报,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各级财政部门要为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订阅党报党刊给予经费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订阅党报党刊费用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监委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对县处级以下干部鼓励采取“私订公助”形式订阅党报党刊。继续鼓励社会力量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捐赠主要党报党刊,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主要党报党刊。

 

  加强传播覆盖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在城镇主要街道、中心广场、居民小区、大中专院校、中心小学、公园、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以及民航、铁路候机(车)厅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广泛设立党报党刊阅读栏,积极支持主要党报党刊电子阅报栏建设和新媒体平台推广使用,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并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保障。邮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党报党刊进邮政报刊亭零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逐步覆盖到县一级邮政报刊亭,市地级以上城市邮政报刊亭要设立主要党报党刊特约销售点。

 

  优化发行机制

 

  通知指出,党报党刊要主动适应受众需求变化,提高办报办刊质量和水平,削减时效性差、与网上内容重复率高的版面,在有效覆盖、有效传播上下功夫。要科学制定发行计划,逐步动态调整发行规模,节省印刷、发行成本,不得一味增加发行数量、提高订阅价格,避免出现订而不读、闲置浪费现象。要优化印点布局,提高发行时效。邮政部门要加强发行网络建设,优化投递线路,增加投递频次,确保有效衔接。

 

  规范发行秩序

 

  通知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宣部、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中宣发〔2013〕3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报刊违规发行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征订,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实行党报党刊发行文件逐级报备,各市州发行文件向省委宣传部报备。

 

  严格执纪问责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报刊发行情况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规范所属报刊发行工作,发现违规发行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报刊发行工作开展督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同级部门单位书报杂志费使用情况与党报党刊依规发行、经营预算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对违反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机关处理。要广泛宣传严禁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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