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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选秀节目文化价值的理性分析

作者:徐 俐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 09时42分43秒 编辑:redcloud

 

以湖南卫视“超级女声”为肇端,选秀节目成为近年来中国电视屏幕上最为人瞩目的风景,湖南卫视也借此而进一步确立了中国电视媒体第一娱乐品牌的地位。但是伴随“超级女声”、“快乐男声”节目的走红,各地电视媒体纷纷推出不同类型的选秀节目,一时大有选秀泛滥之势,从而使社会对选秀节目的负面作用的质疑和批评也日益增多。特别是随着包括“超女”在内的选秀节目不断爆出各种或真或假的“内幕”、“丑闻”,进一步使选秀节目的公信度受到伤害。一方面是选手、粉丝的全情投入和屡创新高的电视收视率;另一方面是舆论热捧、冷嘲,褒贬不一。一档或一类电视节目,引起如此强烈而又具冲击力的社会反响,在中国电视史上堪称空前。基于此,笔者作为一名电视工作者及选秀节目的关注者,试图对选秀节目的社会价值和未来走向,作一些初步分析。

公众的广泛参与:选秀节目的成功之本

选秀节目的最大特点和成功要点之一,就是选手、“粉丝”、电视观众、社会公众全方位的广泛参与。

资料显示,湖南卫视2007年“快男”选秀,“海选”报名总人数超过10万人,东方卫视“好男”报名也达到数万之巨。而在北京电视台举办的“红楼选秀”活动中,举办方公布的报名总人数,更是达到40万以上。虽然绝大多数“海选”选手,只有短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钟机会在评委面前匆匆而过,但正是这种无门槛的参与方式,决定了选秀节目以参与为主要特征的大众性。

参与性的另外一个重要部分,则是选手“粉丝”的狂热参与。所有比较成功的选秀节目中,进入最后几轮的选手,都拥有自己庞大的令人吃惊的“粉丝团”。这些“粉丝”不但激情狂热,而且数量巨大,分布广泛,甚至在欧美等华人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都有成规模的“粉丝团”活动。各地“粉丝”自发组织的街头造势拉票、现场声援等活动,虽然有某种程度的非理性特征,但其中所蕴含的群体社会心理需求,还是值得高度重视和关注。

当然,电视节目的最终目标,还是必须以电视观众的认同为成功标志。在这一点上,目前取得成功的选秀节目,也都取得不俗成绩。据统计,自决赛阶段“119”比赛开始,“快男”收视率便超过1.8%,最高达到2.74%,并从“65”开始,连续5周在周五黄金时段,保持全国同时段收视率第一的奇迹。而据湖南省广电局局长魏文彬在一次演讲中公布,2005年度“超女”决赛,累计有超过4亿人次收看。如此超高人气,不但保证了选秀节目的成功,而且以遥控器为“投票器”,完成了一次对电视节目的民主测评。选秀节目是一组连续不断的系列节目,观众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完成对节目的观察与选择。因此,选秀节目的高收视率,不是单纯建立在观众的猎奇、窥视心理之上,对其进行简单的“低俗”、“迎合”之类的道德指责,其依据并不充分。

在电视收视之外,公众、媒体、网络、商业的广泛参与,也是选秀节目参与性的重要部分。2005年全民争说“超女”的盛况,意味着选秀节目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超出电视屏幕的局限,而成为一种渗入到社会生活更深层面的文化现象。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的社会文化分析,有助于认识选秀节目的本质和其背后的社会文化基础,也有利于提高节目本身的品位和质量。

发掘“大众偶像”:选秀节目的价值之所在

公众永远需要偶像。偶像的共同属性和使命,是承载公众的情感寄托和价值投射。正如战争年代的英雄人物承载了公众的爱国情怀,寄托了公众的信仰价值一样,和平年代的歌星、影星、笑星、体育明星等,也承载、寄托了公众对完美人生、幸福生活的想象和期待。

在以舞台、银幕为主要传播媒介的年代,影星、歌星作为公众偶像,始终以一般的公众难以企及的姿态,成为社会倾慕、仰视的对象。“明星”、“巨星”这一称谓所表征的,是一群或艳丽逼人,或孔武无敌,或凡人难以企及的“完人”和“超人”。在帕瓦罗蒂为适应新的传播手段而把歌剧带进广场之前,同为男高音歌唱家的卡鲁索,是以“歌神”的形象而被公众所崇拜的,他远渡大洋而走下豪华游轮的舷梯时,几乎是以“君临”的姿态,接受纽约歌迷的欢呼。而葛丽泰?嘉宝、奥黛丽?赫本或格利高里?派克等老一辈好莱坞影星,则以其“惊为天人”的姿色和风度,成为娱乐工业为公众塑造的“半神”。他们承载着公众对完美人生的想象,接受着公众单一方向的仰视和崇拜。

但是,公众长久仰视的脖颈也有疲累的时候,因而对“大众偶像”的发现和认同,始终是公众情感的内在需求。“大众偶像”是指那些既承载着公众的情感寄托和价值投射,又可以为公众所平视的公众人物。他们身上所承载的情感和价值是平民的、世俗的、日常的,所以,也有人称之为“草根”;而他们身上所具备的某些特质,并因此而得以实现这些情感和价值的能力,又是一般公众所无法实现的,否则他们也无以成为偶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类“大众偶像”始终存在于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但只有随着传播手段的普及,这些曾经在有限范围内受人追捧的大众偶像,才有可能借助媒体的传播而成为公众偶像。电视和电视剧的普及,使公众潜在的需求得以实现。这些“大众偶像”既保持了偶像既有的受人追捧的特性,又因其平等、平视的关系,而与观众之间形成亲近友好的接触“界面”。对于公众而言,他们既值得仰慕,又平等可亲,既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

从舞台、银幕到电视屏幕,从高高在上到登堂入室,随着传播手段的日益普及,偶像的特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资为证的是,在电影、电视均充分发达的美国,电影明星与电视明星,依然是两个互不相容的群体,两种传播手段需要的不同偶像属性,使任何演员都很难实现“双栖”。一些“巨星”之所以始终拒绝电视屏幕的诱惑,其主要原因也在于唯恐从大银幕塑造的光环中跌落“凡尘”。

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偶像的属性进一步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网络、手机等新媒介与电视联手而产生的互动渠道,使新一代信息传播平台具备了“偏平”和交互的特性,从而进一步导致偶像的“大众化”。网络、手机开通的互动渠道,使公众的主动选择得以借助电视媒介而呈现,公众亲身参与、亲自选择、亲手打造的过程,使每一位选秀节目的胜出者,具有老一代“大众偶像”所难以企及的与公众之间的亲近感。当观众持续追踪着“超女”、“快男”比赛,眼看着自己支持的人一步步从一般人蜕变成星光熠熠而又依然不脱邻家气质的偶像时,其成就感、亲近感,是以往的各种偶像都无法给予的。可亲可近而又可观可赏,是选秀节目胜出者的共同特质。由于这些大众偶像为公众亲身参与选择、发现、发掘、塑造,因而具备以往所有偶像都不具备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规范、自律:选秀节目公信力和生命力之基础

参与性既是选秀节目收视率的保证,更是维系、彰显其核心价值的基础。没有公众充分且深度的参与,选秀节目的胜出者就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偶像”,选秀节目也就失去了根本的基础。

公众的参与可以分为规则内的程序化参与和规则外的非程序化参与。前者主要指公众按照节目主办方既定的规则,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进行的投票行为,后者则主要包括各类“粉丝团”等进行的场外宣传、造势、拉票,及场内喝彩加油等等。虽然选秀不是选举,但既然公众参与是维系选秀节目价值的基础,因此其“选”的过程所必需的公平、公正,依然是保证选秀节目公信力和生命力的基础。而要做到公平、公正,选秀节目的主办者必须始终强调规范和自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必须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

上述两种参与方式中,对程序内参与的批评,主要集中在规则制定的不尽合理和不够透明,对程序外参与,其批评则主要集中在不断爆出的各种内幕和过度的炒作。

随着对选秀节目属性的认识深化,公众已经不再执著于一人一票式的“民主”规则,不但手机一卡多票的规则已经合理化、普遍化,甚至连“粉丝”出于狂热而花钱砸票,也已经被默认为“民意”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而被接受。但是,对规则的过度扭曲和违规操作,必然会因为损坏选秀活动的民意基础而使其失去发掘真正“大众偶像”的价值。譬如,如果花钱砸票的行为是出于“粉丝”个人的狂热,或是某些机构的操作,则大笔资金的投入完全有可能主导选秀结果,以致使多数公众失去对选秀过程的信心,也会伤及胜出者作为“大众偶像”的形象。

“内幕”不断、炒作无度,是舆论对选秀节目的另一项主要质疑。此处之所以将“内幕”加上引号,乃是由于包括笔者在内的大多数公众,已经不再相信围绕选秀节目、选手的各种“内幕”是真的内幕,而更倾向于相信是由节目主办方,或某位选手的“后援团”(不同于自发形成的“粉丝团”)为制造热点而主动抛出的话题。由于此类有关“内幕”的内幕往往很难证实,公众的怀疑很难落实。因此,无论是否参与“内幕”的操作,组织者似乎都乐于不置可否地听任这些“内幕”给节目带来的话题和热议。短期看来,无论这些“内幕”出笼的内幕如何,都会给节目带来眼光和关注,进而凝聚人气、抬高收视。但从长远观察,如果这些“内幕”的内容伤害到选手的形象,或“内幕”的内幕被披露而伤害到组织者的公信力,则对节目的伤害都可能影响到公众,尤其是那些全情投入的核心拥趸对节目的信心。

笔者曾经作为观众认真观察过湖南卫视2006年“超女”选秀,和东方卫视同期的“我型我秀”。仅从节目形态来看,“我型我秀”的环节设置、现场氛围、“粉丝”热度,显然都逊于“超女”。若作形象的比喻,则“我型我秀”更显“绅士”,而“超女”则更具大众的热烈和忘情。就电视节目的收视效果而言,“我型我秀”显然也逊于“超女”,收视率统计也证明了这一点。但若观察节目场外的社会影响,则“超女”的影响力虽然大过“我型我秀”,但太多围绕节目程序的“内幕”和太多有关选手的绯闻、秘闻,却使“超女”的大众色彩蒙上了一层暧昧,以致2006年的“超女”选秀受到的质疑、非议,远多过影响力更大的2005年“超女”。这样的效果,对于任何一档选秀节目,都是应该汲取的教训。

结论:优秀选秀节目将作为健康力量汇入社会主流文化

尽管围绕选秀节目多有争议,太多或真或假的“内幕”、绯闻,也对选秀节目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总体而言,选秀节目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关注度和收视率,而且随着主办者根据各方反馈不断做出调整,选秀节目在保持其“大众”特色的同时,也在逐步调适、改善与原有主流文化之间的关系,选秀节目正在逐渐为主流文化所容忍和接受。从更长时段分析,随着传播手段的“扁平化”和“交互性”的进一步强化,“大众”文化在社会文化构成中的比重和地位将持续上升,选秀节目中的优秀者,将作为健康力量汇入社会主流文化。

回顾中国电视节目的发展史,最早的选秀节目并非“超女”、“快男”、“好男”,而是中央电视台的“青年电视歌手大奖赛”(简称“青歌赛”)。虽然“青歌赛”的赛制远不如“超女”、“快男”等选秀节目花哨,而长期积累的影响和信誉,使其具备了某种“国家级”赛事的意味。但回想“青歌赛”初创时期,那种给无数青年提供集中展示才华的机会,并使其中的佼佼者一举获得无限前景的崭新竞赛模式,与如今的选秀节目颇有异曲同工之处。而今天“超女”、“快男”受到的各种质疑、指责,也都曾或多或少地落到“青歌赛”身上。只是随着“青歌赛”的不断修正、完善,并随着“超女”等新型选秀节目的出现,“青歌赛”才彻底获得了传承“正统”的资格和地位。而此时回首整个“艺坛”,“青歌赛”的优胜者,几乎已经占据了主流文化舞台的大半江山。

未来的“超女”、“快男”、“好男”等优秀选秀节目,未必能够全面重复“青歌赛”的道路,但其从边缘到主流的路向,却是必然的发展方向。魏文彬先生将选秀节目的文化追求归纳为“言情、言志、养情、励志”,而且这一品质追求在“超女”、“快男”节目中,已经有所体现。因此,虽然选秀节目未必如“青歌赛”那样,培养出一批批占据主流文艺舞台的歌手,但优秀选秀节目所具有的健康、快乐、开朗、向上的品质追求,却决定了选秀节目在未来整体文化生态中,一定不是向下沉沦的落后力量,而是健康向上的正面力量。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3G时代的到来,大众文化将日益作为社会文化的主流而存在,“大众偶像”不但拥有日益强烈、旺盛的需求,而且必将具有更多产生的渠道和方式。基于此,我们对选秀节目自身的发展,以及在中国未来文化生态中所可能占有的位置及起到的作用,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和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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