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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作者:杨会春 来源:《新湘评论》2008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11时45分25秒 编辑:redcloud

改革奔向新农村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如一场好雨,滋润着乡村大地

30年前,改革巨轮从农村开始破冰;30年后,改革开放又由广阔天地向纵深推进。改革奔向新农村,从农村再出发,这不是一般意义的开始,而是掌握改革主动权的战略推进

田野充满生机,大地孕育希望。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必将开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又一个崭新时代,亿万农民的生活即将翻开更加美好的一页

 

阅读1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杨会春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必将统一全党认识,凝聚全社会力量,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决定》在总结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和奋斗目标,确保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向前推进

 

  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科学总结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这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指导思想,强调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其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和重要方针。《决定》还首次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这就是: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和5项重大原则的提出,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上涨、国际粮荒更加凸显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业创造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农业所提供的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步缩小,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但这并不能改变农业始终应是国民经济基础的现实。国外的经验表明,很多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都出现了因忽视农业而导致农业衰退进而拖累整个国民经济的教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但农业的基础作用非但没有减弱,而且更加突出。第一,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一是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为基础的母体产业,是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础,为其提供剩余农产品、劳动力和原材料。二是农业对物价稳定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消费品物价指数(CPI)中食品构成权重一直较高,食品价格上涨对CPI的高低有很大影响,2006年下半年以来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占80%以上。三是农业的多功能性日益凸显。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会越进步,农业功能的多样化趋势越明显。今天,农业不仅提供农产品和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拓展出生态保护、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功能。第二,我国当前农业基础仍然脆弱。我国农业仍存在资源紧缺、劳动生产率不高、竞争力不强、比较效益较低等突出问题。尤其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以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为主要标志,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农产品总量供给压力加大,结构性矛盾突出,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第三,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工业反哺农业阶段,这时的农业基础地位主要表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成为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现在,发达国家早已进入非农产业补贴农业的阶段。任何一个大国的农业倒退,都会引起严重的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仅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发达国家平均每年补贴农业高达2500亿美元。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决定》强调,必须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加大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为新形势下实现农业全面稳定发展,确立了正确的指导原则和发展战略。

 

  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到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再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表明我们党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构想不断细化。《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激励人们奋发图强,拼搏进取。正如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9月在考察河南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所说,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我们必须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决定》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为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提出明确构想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改革创新是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改革30年,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到税费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再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生产经营制度不断丰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决定》在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

 

  自1978年农村改革以来,全国农村基本上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并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给与了高度的评价。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此被确立为中国农村一项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制度。在这一背景下,1982-1986年,我国农村改革史上第一轮五个“一号文件”接连出台并实施,初步构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土地制度框架。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前,1993年,党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原定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随后,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试点工作。1997年,中央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延长土地承包期限的工作在全国展开。1998年8月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同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郑重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布,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标志着从法律上规定了未来一段时期内农村土地产权政策的基本走向。

 

  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使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长,农民组织化和农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截至2007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17万个,带动农户9511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8.4%,年户均增收1649元。同时,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合作社+农户”、“专业协会+农户”为主的中介组织带动型经营模式蓬勃发展。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对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至关重要。正如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农村考察时所说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林业用地面积为2.8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27%。长期以来,林业仍然是国民经济链条上的弱势产业。有关测算表明,我国18亿亩耕地的亩均产出水平约为686元,而43亿亩林地资源的亩均产出只有22元。可见,将促进农民增收的突破点从粮农转向林农,逐步加大对林业、林区、林农的扶持力度,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决定》提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我国国土资源紧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7年全国耕地仅18.26亿亩,人均仅1.38亩。全国已有600多个县(区)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2007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61.01万亩,减幅0.03%,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82.43万亩,同比减少27.2%;生态退耕38.17万亩,减少92.5%;灾毁耕地26.88万亩,减少50.0%,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7.28万亩,减少87.9%。近年来,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使得土地尤其是耕地被占用的势头明显加快。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表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往往是耕地减少最快的阶段。从1996年到2002年,我国人口增加了6000多万,耕地总量减少6164万亩。如果不把耕地占用势头遏制住,我国人口与耕地资源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在新的形势下,《决定》强调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这根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切实防止和坚决纠正违规设立开发区、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任意出台土地优惠政策、乱批滥占耕地等问题。

 

  《决定》提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我国将从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和战略产业的支持和保护。《决定》还提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着眼于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旨在从根本上破除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基础;要“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不断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等。

 

  《决定》强调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设现代农业提出清晰思路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早在2006年,我们党就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并初步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总的思路。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必将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现代农业是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之后的一个农业发展新阶段,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也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决定》就新形势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从7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引人关注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7项部署的首位。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对粮食安全保持高度清醒的具体体现。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政府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目前世界粮食产不足消的状况仍未改变。2007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预计2008年世界粮食将进一步增产,但世界粮食消费继续增加,将达到20.98亿吨。此外,有限资源决定了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10年前,美国学者布朗质疑:谁来养活中国?然而,我国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改革之前的6000多亿斤增加到2007年的10030亿斤,30年增产60%以上。2008年粮食总产有望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稳定在1万亿斤的台阶上,实现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连续5年增产。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农民,从改革开放之前的2.5亿人减少到2007年底的1479万人。2007年以来爆发的全球粮食危机中,粮食自给率10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近来,粮食危机、石油危机、金融动荡波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国CPI一路走高,经济运行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今年我们遭遇了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粮食连年丰收,为国家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奠定了坚实基础。2007年全球粮价暴涨使1亿多人陷入贫困的严酷事实再次表明,对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如果粮食和农业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我们。我们明确提出,在“工业化”与“粮食安全”之间,必须立足“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战略支持;在“粮食能源化”与“保证吃饭”之间,必须明确替代能源“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在“保钱袋子”与“保粮袋子”之间,必须廓清“农民种粮食,国家买安全”的思路。以不到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约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彰显出中国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也时时警醒着我们要居安思危,粮食安全问题一丝也马虎不得。

 

  此外,《决定》还就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等作出了具体部署。针对我国农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作出系统部署,目的就在于从根本上改变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真正建立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的情况下,《决定》特别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指出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这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可以预料,今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决定》强调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出总体思路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根据这一指导方针,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对8亿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表明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更加重视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第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正在形成。近年来,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实行了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扭转了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城乡户籍、就业、财税、金融、社保等方面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加快形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第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已投入支农资金5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638亿元,占中央政府投资的近50%。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子工程和大型灌溉区节水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三,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国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农业税和屠宰税等“四税”,使农民负担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每年减少1335亿元。通过实行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四项补贴”,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收入,今年的补贴总额已经超过1000亿元。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0.3%,保持了多年来少有的增长态势。

 

  虽然我国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业面临市场和资源环境等约束的形势严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压力增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然偏低,等等。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对工农、城乡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历史新阶段。在此认识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要通过给农村更多支持,给农业更多反哺,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为此,要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和支持,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为目标,实现对农村投入增长制度化。要继续大力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形成稳定增加投入的长效机制;严格保护好耕地,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倾斜力度;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引导资金回流农村,服务“三农”。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已站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新的历史起点上。从2007年起,中央启动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改革试验区。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决定》就如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围绕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的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崭新格局将不再遥远,8亿农民将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决定》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提出基本思路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适应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毫不松懈地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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