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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明天的太阳

作者:邹继红 陈宏 刘颖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03时34分55秒 编辑:redcloud

  免费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梦想,如今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得以实现。这对于有着13亿人口、世界最大规模教育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突破。在这历史性突破中,我们湖南抢抓机遇,在中部6省率先作出建设教育强省的重大决策,大力推行义务教育新政策。

 

  新政策坚持多予少取的原则。如果你是一个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你不但不需交学费和杂费,还免费享用国家为你提供的教科书;如果你自愿在校就餐,学校除收取伙食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而且伙食费的收取标准不会高于去年秋季水平。

 

  新政策体现全面普及的要求。如果你是一个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你也不需要交学费和杂费,与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稍不同的是,要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如果你自愿住校、自愿在校就餐,学校按照“保本不盈利”的标准只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你是一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只要这座学校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学校,你同样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待遇。

 

  新政策注重扶助弱势群体。如果你是一个农村贫困家庭且在校寄宿的孩子,从今年起,学校不仅免收住宿费,还将提高你的住宿生活补助标准,从以前每生每年200元左右提高到每年500(小学生)至750元(初中生)。如果你来自城市低保户家庭,政府为你免费提供课本,如确需在校寄宿,国家将按标准补助你寄宿生活费。如果你是一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子女,你可以让家长持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和原学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所在的务工城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城市入学,享受城市免费义务教育的待遇,并且不需交借读费。

 

  新政策强调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如果你是一位在农村从事免费义务教育的老师,你不需再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而担忧。今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将根据学生人数,从以前小学生人均每年10元、初中生人均每年15元的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和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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