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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作者:唐之享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6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6日 05时22分02秒 编辑:redcloud

  湖南是一个人口大省,2008年末人口总量达6845万人,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居第7位。改革开放30年来,湖南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绩斐然,功不可没。

 

  春节前后,我到农村走了走,调研、座谈,归来的思考,让我深深感到湖南的人口问题并没有随着生育水平的下降而过关,相反,目前正处在一个新的关口。上世纪80年代第三次生育高峰中出生的人口,目前正陆续进入生育旺盛年龄段,由此而形成第四次生育高峰。这一次高峰峰值虽然略低于前一次,但每年出生的人口数也足以令人咋舌。据省统计局测算,2010年至2015年,湖南年均出生人口数为100.42万人,比这次高峰起步的2001年出生人口数增加35万,增长53.8%。

 

  面对如此严峻的人口形势,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清代郑板桥有一首名诗:“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近年来,由于个别社会名流对生育水平的低估,生育政策松绑的舆论不绝于耳,误导部分群众产生了政府即将放宽生育政策、放松计划生育工作的错觉,给本来就是“天下第一难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添了不少难度。在这“东西南北风”乱吹的时候,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对人口计生工作一定要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抓紧抓好。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动摇

 

  1982年9月1日,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耀邦在大会报告中指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计划生育被正式确定为基本国策的准确时间,至今已有28年了。多年实践证明,湖南人口计生工作之所以成效显著,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这些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界领导班子一以贯之地执行基本国策,从来就没有动摇过。

 

  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逐渐加深,湖南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强基础的任务十分艰巨。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难度比其他时候都要大得多。这是因为,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特别繁重的时候,稍有不慎,计划生育这种基础性的工作就很容易被淡化和忽略。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处于非常时期,越要重视和抓紧计划生育工作。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改革风起云涌,起步势头正好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在轰轰烈烈的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运动中被淡化,结果生育水平大幅反弹,农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80年的2.43攀升到1982年的3.50,这虽然与第二次生育高峰的出生人口陆续进入婚龄期不无关系,但计划生育工作放松也是主要因素。由此,也催生了实行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基本国策。

 

  物换星移,几度轮回。现在,我们又站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非常时期的关节点上。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来重新认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准确定位和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如果我们在发展过程中不强调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计生工作稍有松懈,生育水平反弹造成出生人口增加,发展成果中的相当一部分将被增加的人口“抢吃”掉,人民共享成果的人均水平势必随之下降,发展也就失去了本来意义。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动摇,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付诸实际行动。第一,必须始终强调党委、政府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常问、常讲、常议人口计生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使国家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兼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作用。第三,必须始终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各部门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责任,营造有利于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第四,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考核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时,既看总量的增长,又看人均量的增长,防止见物不见人的倾向。

 

  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方针不松懈

 

  低生育水平是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低于世代更替水平,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低于2.1。省人口计生委根据几组数据综合分析,目前湖南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

 

  对于一个人口大省,生育水平的高低无疑是反映人口计生工作成效的“晴雨表”。但是,用科学发展观看生育水平,它不是一个孤立的人口现象。从人口外在结构上看,生育水平必须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应当而且必须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从人口内在结构上看,生育水平必须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协调要求相适应,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龄人口的数量应当而且必须保持相对协调。生育水平过高,人口增长过快,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相反,生育水平过低,年龄结构失衡,对经济社会发展同样也不利。

 

  有关专家研究,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承载能力,湖南的适度人口容量为4100万,临界人口容量为8500万。按照目前的生育水平预测,2030年左右湖南人口总量将达到峰值7500万人左右,离临界人口规模并不太远。因此,在湖南,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人口计生工作的“主旋律”,这根弦必须绷紧,一刻也不能松懈。特别是在生育高峰期的峰值年份,更应当密切关注和切实防止生育水平的过量反弹。

 

  在人口生育高峰期,湖南人口计生工作的首先任务应该是整体上稳定生育水平,局部地方还要降低生育水平。尽管人口计生部门多年来坚持不懈地打造“诚信计生”,但人口出生统计仍有水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的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对全省的人口生育水平不能估计过低,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难度不能估计过低,对生育水平反弹的力度不能估计过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前提还是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基于此,湖南今后一个时期内,还是要立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着眼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致力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健康地发展。

 

  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折腾

 

  生育政策是调节人口发展速度的总开关,切不可忽紧急松。稳定低生育水平,首先要稳定生育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湖南的现代生育政策,是自上世纪70年代起由各地探索建立,并在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立法定型。改革开放30年来湖南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历程证明,生育政策稳定,则执行顺畅,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生育政策松动,则执行困难,人口计生工作退步滑坡。

 

  湖南曾经走过生育政策折腾而导致生育水平反弹的弯路。1982年,省政府作出《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湘政发1982年36号文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符合四种条件的经批准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此后三年,湖南农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82年的3.50逐步下降到1984年的3.28。但是,1984年下半年开始小范围的完善农村生育政策试点,再加上外省“小口”开得更大一些试点的影响,群众抢抓“机遇”生育,结果导致农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立马反弹,1985年为3.31,1986年为3.35。针对这一情况,1987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发出《关于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重申统一和严格掌握生育政策,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从此,农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又从1987年开始逐年稳步走低,直到1992年降至2.1以下。

 

  前车之鉴,后世之师。目前,湖南正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的峰值期,对于生育政策这一敏感问题,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育龄群众特别关注。因此,各级政府应当而且必须旗帜鲜明的表明态度,湖南现行生育政策不能改变,也不会改变。省内各主流媒体应当将稳定生育政策的信息准确无误地传播给广大群众,决不能为追求“新闻效应”而不负责任地在生育政策上“放风”,给“天下第一难事”添难。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规范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和基层干部的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湖南平稳渡过第四次生育高峰期,为实现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创造更有利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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