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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有序扩大民主 促进科学发展

作者:段林毅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6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6日 05时10分12秒 编辑:redcloud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广大民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各方面利益表达诉求日趋强烈,这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有序扩大民主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建立健全问政于民、汇聚民智的长效机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毛泽东强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决策作为决定做事情、干工作的策略和办法,在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实现正确决策,必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策的民主化是科学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科学化的途径和制度保证。推动决策的民主化,首要的问题是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对政府决策的民主参与。

 

  我党历来重视民主决策。邓小平十分强调决策过程的民主化,他曾指出,“要同人民一起商量着办事,决心要坚定,步骤要稳妥,还要及时总结经验,改正不妥当的方案和步骤,不使小的错误发展成为大的错误”,“同人民一起商量,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提出:“建立和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扩大同群众联系、对话的渠道,提高公民参与意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问题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作为推进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和全过程,努力从各个层次、多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使省委的各项决策能更好地体现时代要求、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湖南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献计献策活动。通过互联网红网专题、信件、电话等途径征集对策建议上万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建等各个领域,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纳入到了党代会的报告之中,或者纳入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并因势利导建立健全问政于民、汇聚民智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凡出台重大决策,都先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注意集中各方面智慧;二是建立了重大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经常就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党内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三是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凡涉及全省的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凡具有全局性、宏观性、长远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由咨询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形成公民有序参与和利益共享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邓小平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目标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于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注重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形成公民有序参与和利益共享机制:一是以建设创新型湖南为契机,让群众共享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二是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立足点,把基层民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村委会村民直接选举和乡镇改革试点,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三是以拓展民主参与渠道与参与方式为切入点,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各民主党派、各社会阶层、各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调动其参与国事、议政建言的积极性、主动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专题调研形式,已经成为湖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一大特色。四是构建各方利益协调和共享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与此同时,湖南省还采取了如下举措:一是加大立法力度,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制定了一系列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重点民生问题解决力度,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比如,就业再就业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就业援助,去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帮助3万多户零就业家庭解决每户至少1人就业,并建立动态清零的长效机制,成为全国较好解决县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省份。比如社保问题,去年在全省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全覆盖,低保对象达110万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134万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81万人,确保了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普遍建立了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去年建设廉租房42.14万平方米,解决了1万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完善和畅通社会利益表达渠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省开展了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并安排专项经费,依法按政策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落实群众“四权”,强化程序制约机制,推进服务型、效能型和法治型政府建设

 

  监督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1945年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提出“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的破解之道“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近些年来,针对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办事不公开,人民群众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的现状,我们积极开展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政府部门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实现依法行政。

 

  人民当家作主难点在落实,落实需要程序制约机制来保障。近年来,湖南省积极畅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和法治型府建设,确保群众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08年7月,湖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行了“县以上城区零售药店合理布局行政决策听证会”。此次听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事先不设定听证结果,不带任何倾向性观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谨规范、有说服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认为这是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一次实践,体现了政府部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推进民主决策的积极态度,其意义已经超出了听证事项本身。市民们称赞说,以前是政府定制度让老百姓遵守,现在是政府给自己立规矩。行政部门犹如套上了“紧箍咒”,政府各项管理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了。

 

  实践证明,推进科学发展,信心之源在群众,智慧之源在群众,动力之源在群众。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兼顾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在共建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有利于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更好地把干部选准选好;有利于加强对干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增强党的活力;有利于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人选准用好,最根本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既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也是选贤任能、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实践证明,只有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才能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近年来,湖南省委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改进方法,把选人用人权置于阳光下运行。

 

  在引导和激励德才兼备干部干事创业方面,坚持“三个不吃亏” ----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只有这样,才能给干事的人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人以舞台,给干成事的人以激励。

 

  在组织人事工作导向方面,坚持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激活基层创造活力。2006年,省委选拔10名优秀县乡干部到省直机关任职,从省直机关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从优秀村支书、村主任中考录89名乡镇公务员。2008年,提拔14名县委书记到省直厅局任职,下派10名厅级干部到市县任职,2009年选拔30名乡镇干部到省直任副处实职。并且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引进了一批博士到湖南省直机关和市州工作,并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加大人才引进和干部交流力度,同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地互派干部任职挂职。

 

  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突出把好四个环节:一是改革组织提名方式。对干部初始提名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二是扩大考察环节民主。普遍实行考察预告,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是乡镇党委委员试行公推直选。四是实行重要干部党委全委会票决制。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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