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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党组织注入青春活力

作者:谭琼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2日 05时43分44秒 编辑:redcloud

 

  青年农民党员是农村党组织的新鲜血液,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一些地方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日益严重,导致农村党组织缺乏生机与活力。如何吸纳青年农民入党,为农村党组织注入青春活力,成为当下亟需研究解决的课题。前不久,笔者深入湘潭县易俗河镇31个建制村,通过查阅历年党内统计报表、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访谈等方法,摸清了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现状、问题与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现状及问题

 

  易俗河镇是湘潭县城关镇,有31个建制村,总人口23.2万,农业人口7.8万,党员3832名,农村党员2401名。近年来,易俗河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以“两推荐、两票决、三公示、三审查”为内容的“2233”发展党员模式,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然而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数量偏少。农村党员2401名,60周岁以上的党员1073名,占44.7%,36—60周岁的党员794名,占33.1%,18—35周岁的党员534名,仅占22.2%。全镇村两委班子成员131人,其中党员116名,青年党员仅4名。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后继乏人。

 

  ——结构不优。一是能人不多。农村青年党员中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创办家庭经济园等致富能人较少。二是学历偏低。农村党组织的青年党员中学历为高中、中技及以下的占比为31.3%,而机关、社区、“两新”党组织的此项占比均低于农村党组织,分别为3.5%、12.9%与25%。三是性别失衡。农村青年男党员314人,青年女党员220人,男女比例约为3:2。

 

  ——发展缓慢。近年来,易俗河镇每年发展青年农民党员的数量呈递减趋势。2012年农村发展青年党员23人,2018年农村发展青年党员仅5人。在31个建制村中,2018年未发展青年党员的有26个,连续两年未发展青年党员的有19个,连续三年未发展青年党员的有14个。

  

 

 

  原因分析

 

  调查分析,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留守农村优秀青年较少。易俗河镇户籍在农村的青年有1万多人,但每年约有80%的青年农民以务工、经商、求学、参军等方式流出农村,尤其在地理位置偏远、集体经济薄弱的农村,青年流出的比例更高。流出的青年中不乏思想活、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这使得留在农村的优秀青年为数不多,农村党组织识人、选人范围受到很大局限。所以即使上级党组织重视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少农村党组织也努力吸纳青年入党,但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仍然比较困难。

 

  流动青年入党渠道不畅。一是“申请难”。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在发展流动青年农民入党工作上职责不清,有的流入流出地党组织互相推诿,导致许多流动青年不知道该向哪个基层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二是“培养难”。有的申请入党的农村青年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经商,待在农村的时间不多,难以参加正常的党组织培养活动。三是“发展难”。有的流动青年农民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经常变换,致使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他们了解不多,很难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有的对他们入党还存在排斥心理。

 

  青年农民入党意愿不强。一是“不敢入党”。很多青年农民,尤其是女性青年农民,由于文化程度、思想认识方面的不足,缺乏敢想敢干的精神,对入党持“不敢想,想也白想”的态度。二是“不想入党”。有不少能力较强、事业有成的青年农民认为入党不能带来太多实际好处,反而需要过党组织生活,费时费力,影响自己挣钱。三是“不愿入党”。个别农村党员先锋意识淡化,在村委换届、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活动中以权谋私,影响了部分青年对党组织的信任。

 

  农村党组织落实工作不力。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农村党组织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没有经常性对党外群众进行引导和教育,导致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够,入党申请人越来越少。二是存在狭隘思想。有的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不愿意发展青年党员;有的发展党员家族化、亲朋化、亲信化,挫伤青年入党热情。三是标准把握不准。有的农村党组织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时主要依据“谁的年龄大、谁的资历老”,延缓了优秀青年入党进程。

 

 

  对策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解决:

 

  强化责任落实,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干事”。一是加强目标管理。把发展青年农民入党工作列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内容,定期进行考核。二是严肃纪律要求。严厉查处发展党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农村党组织,要追究农村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明确主体责任。根据流动人员活动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发展流动人员入党工作的主体,对务工地或居住地变化频繁的人员,由流出地党组织具体负责;对务工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人员,由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

 

  加强农村党建,变“任其自然”为“建设引领”。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和规范农村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严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吸引力。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农村党组织应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合格党员,应坚决予以劝退或除名,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青年农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三是营造浓厚氛围。乡镇党委、农村党组织应积极向青年农民传播党的知识,宣传党内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加深青年对党的认识,提高青年入党积极性。

 

  拓宽选人渠道,变“少数发力”为“多管齐下”。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在乡镇一级建立流动青年农民信息库,详细记录流动青年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及时把信息库中优秀青年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中来。二是完善推优制度。建立群团组织、农村党员、村民群众、务工单位、驻村干部“五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的作用。三是拓宽选人视野。农村党组织应主动把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的优秀青年培养成党员。

 

  加强教育引导,变“单一教育”为“全面熏陶”。一是提供实践平台。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和发展实践,将入党积极分子有针对性地安排到产业发展、政策宣传、村风监督等一线工作中历练,加快其成长步伐。二是实行结对培养。安排经验丰富的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结对培养教育,定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三是充实培训内容。在原有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将农业生产经营、农业实用技能、农业现代科技、相关法律法规等渗透到培训之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

 

  改进工作方式,变“常规发展”为“创新运作”。一是建立“协会+支部”模式。在乡镇一级成立农村青年人才协会,在青年人才协会中建立党支部。选拔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协会,通过培育引导,把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成党员。二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利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互联网平台对外出务工的青年进行远程教育培养,降低青年农民入党与党组织培养的双向成本。三是采用积分考核制度。定期通过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际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指标进行量化积分,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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