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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

作者:吴学安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9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3日 05时18分07秒 编辑:redcloud

  在“回归自然”口号之下,近年来以“走进自然、感受生态”为主旨的生态旅游,受到都市人的青睐。然而,在这股时尚旅游潮中,也出现了一些破坏生态的现象。

 

  “生态旅游”,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于1983年提出。20多年来,其内涵不断扩充,但有两个要点始终不变:生态旅游的对象是自然景物;生态旅游的对象不应受到损害。令人遗憾的是,一些景区借开发生态旅游之名,竭泽而渔,破坏了当地生态;一些游客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也使一场生态之旅变成了污染之旅,尤其是掠夺式开发,已成为不少景区的“通病”。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在已开展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中,有44%的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有噪声污染,3%有空气污染,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受到损害,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早在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对22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82个存在违规开发活动;其中,在25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有旅游开发活动。

 

  这种过度开发主要表现在:有的景区游客严重超容量、超负荷运作;有的景区置植物发芽、动物繁殖的生态敏感期于不顾,仍然照常开展旅游活动;一些自然保护区违反有关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有的只考虑商业需要,在旅游区大造道路、索道、宾馆饭店、停车场、桑拿室、歌舞厅及人文景观,降低了植被覆盖率,破坏了自然美;还有的过度使用景区水资源,造成溪流泉水干涸、地下水位下降……

 

  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加剧了对生态的破坏。由于部分游客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行为不文明,如乱扔垃圾、随意踩踏花草、攀折树木、戏弄野生动物等,加之景区硬件设施及管理不到位,常常使景区里垃圾遍地,一些生态风景区、风景带因此被糟蹋成岌岌可危的“生态碎片”。对于游客而言,参加生态旅游,要确立生态保护意识,“善待”自然。见到鸟虫鱼兽不要去打扰,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悯物,并通过摄影、写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和审美自然。“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别留下。”这才是一个成熟、文明的游客应有的行为。

 

  生态旅游无论是陶冶人们的身心,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还是促进新农村建设,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对生态旅游应该加以引导和管理。其中,核心的一条就是:把握住生态资源承受能力的“底线”。作为经营方,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服从保护、开发促进保护”的基本原则。对景区要实行严格的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应禁止任何活动,缓冲区只允许进入从事研究观测活动,只有实验区才可允许从事旅游等活动。同时,要科学确定、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容量,把游客数量确定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像四川九寨沟规定每天最多接待1.2万人,这样做,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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