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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正道是沧桑
————新中国六十年湖南政治建设辉煌成就

作者:徐晨光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4日 05时03分50秒 编辑:redcloud

  

 

  (一)

 

  60年筚路蓝缕。60年波澜壮阔。60年成就辉煌。

 

  新中国在神州大地上创造了无数奇迹:一个一穷二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从山河破碎到团结统一,从受人欺凌到备受尊重,从贫穷落后到繁荣昌盛,从积贫积弱到大国崛起……“中国特色”、“中国模式”、“中国经验”无不反映了新中国政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政治体制的独特优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湖南省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稳健有序地加快政治建设,为“中国特色”注入了“湖南元素”,为“中国模式”贡献了“湖南智慧”,为“中国经验”作出了“湖南注脚”,也为“中国问题”给出了“湖南答案”。

 

  (二)

 

  60年来,三湘儿女齐奋斗,芙蓉国里尽朝晖。伴随着新中国成长的铿锵足音,湖南政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

 

  战略思想不断升华,富民强省的步伐越来越矫健。60年以来,湖南省委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迅速巩固政权,全面开展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为湖南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历史难免曲折,探索不断进行。改革开放以后,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探寻湖南富民强省之路。从1992年提出“放开南北两口、拓宽三条通道、建设五区一廊、加快西线开放”的区域发展战略,到1995年的“开放带动”战略,再到2001年的“三化战略”,湖南的决策者始终不甘落后。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一届省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全省人民智慧,明确了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提出了推进“一化三基”、加快“两个转变”、建设“三个强省”、严守“四条底线”等战略思想,并为妥善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变化作出“弯道超车”的超常发展设想,湖南发展的战略驱动强劲,湖南加速发展的步履愈发矫健。

 

  “湘军”群体正在壮大,人才强省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建国以来,湖南省委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断推进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大力建设和发展符合实际需要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发扬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催生了“电视湘军”、“出版湘军”、“科教湘军”、“体育湘军”等行业“湘军”群体。湖南省始终把人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了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特别是省九次党代会以来,湖南省委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了一支过得硬、打不烂、冲不垮的党政人才队伍。截至2008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达到396万,其中高层次人才达14.8万,专业技术人才205万,农村实用人才95万。正是这些分布在各个领域的人才,成为湖南富民强省的排头兵。

 

  制度优势有效释放,人民民主的活力越来越强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确立、曲折发展到逐步完善,仅从1997年的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到2008年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省人大代表会议共召开32次,已成为实现人民民主的主要载体;1977年,政协湖南省四届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在文革期间中断13年之久的人民政协又恢复工作,政治协商制度重新恢复。截至2008年6月,全省共有1633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民主党派成员30040人,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已成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各民族大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制度基础。湖南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性民族政策法规体系,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人民民主,基层为重。党的十五大以来,湖南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大力推进村民自治,从“海选”到“直选”,基层民主选举从农村发轫、在农村成熟、在城市社区得到推广。目前全省已有98.3%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民主法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和城市社区茁壮成长,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服务型政府渐入佳境,政府自身的改革越来越深入。政府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不断推进政府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从1982年的精简机构,到2003年的深化改革,湖南一共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其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理顺党政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公务员制度。初步实现了由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事制度转变,为湖南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制度机制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致力实行政企、政事分开,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治建设进程加快,依法治省的效果越来越明显。依法治国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湖南坚持依法治省,不断加强行政法制建设。1979年6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1980年3月,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县级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实施细则(试行草案)》,这是湖南第一部地方性法规。1998年湖南省委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以来,湖南法治建设进程明显加快。进入新世纪,湖南立法工作从重视数量转到了更多地重视质量、重视民权,开门立法,让人民的声音、人民的智慧直达立法机关。2002年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首次公开征集地方立法计划项目。社会各界纷纷响应。30年来,全省共制定了460件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的230余件。全社会普法工作持续升温,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2008年4月18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指出,《规定》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法制政府建设和行政程序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探索,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和法制政府创新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全省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也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反腐倡廉卓有成效,清正廉明的风气越来越浓厚。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湖南高悬反腐利剑,大倡清廉之风,反腐倡廉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3634件(次);立案8065件,结案78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39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22人;移送司法机关263人;挽回经济损失1.79亿元。2008年,湖南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列为全国五个预防腐败试点省之一。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2009年第3次省委常委会议强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湖南各项建设的一条重要主线。湖南全面加强反腐工作的领导保障、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查办惩戒机制。正是在各项制度和机制的作用下,湖南政坛呈现出一派正气清风。

 

  (三)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湖南60年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的成就巨大,来之殊为不易,经验弥足珍贵。

 

  坚持解放思想不停步。从一定意义上说,湖南60年的政治建设就是一个新旧思想的碰撞过程,是新的思想观念战胜旧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南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更是证明解放思想是推动政治建设的一大法宝。面对国际国内大局,不解放思想就不能顺应发展大势;面对湖南发展差距,不解放思想就不能坦然前行;面对各种制约因素,不解放思想就不能破解发展难题;面对群众迫切期待,不解放思想就不能符合人民意愿。湖南要立足于60年政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思想解放推动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不含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求党和政府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湖南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好人的文章,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诉求和民主需求。尤其注重把民意表达变成执政者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政治生活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顺应民心,集中民智,表达民意,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湖南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服务中心不懈怠。政治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入新世纪以来,湖南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动了政府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2008年,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9项,精简幅度达23%;同时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收费10多亿元,惠及企业和群众。行政审批做“减法”,政府自我“革命”强力推动。仅2008年一年,湖南大力削减行政审批,取消64项行政性收费和工商“两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5项,精简23%。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占全省规范性文件总数的46.5%。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显著,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更为湖南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不畏缩。改革创新是政治建设的动力和源泉。湖南省委始终坚持深化决策、行政、司法等政治领域的改革。不少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2006年8月,湖南首开全国先河,在省第九次党代会开幕前3个月,开展“迎接党代会,共谋新发展”献计献策活动,被舆论称为是“在互联网上有序达成的民主”。为了加快行政变革,2008年湖南正式出台和实施了我国首部规范行政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各级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五道关卡”: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这五道关卡将保证重大行政决策走上科学理性的轨道,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2008年开始,省高院进行大规模庭审网络直播,增强了庭审透明度。省检察院下发《关于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这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关于刑事和解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做法彰显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加快政治建设的决心,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管理水平,为进一步优化湖南的发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基层基础不放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战略资源。截至2009年6月底,湖南省市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共有73550个基层党组织、100.6万名党员,这些党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着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证明,没有党的基层组织力量,就没有今天湖南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坚持基层基础不放松,用强大的组织力量促进发展中的改革,用强大的组织资源化解改革中的压力,用强大的组织网络维护稳定的发展大局,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推进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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