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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作者:周强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03时38分04秒 编辑:redcloud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经济繁荣,则国家富强;文化兴旺,则民族昌盛。文化兴,湖南兴;文化强,湖南强。面临全球日趋激烈的全方位竞争,要谋取一席之地,赢得发展的主动权,就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抢抓稍纵即逝的发展机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解放和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焕发全省人民的创业、创造、创新热情,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迎接文化强省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

 

  当前,湖南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新的期待。

 

  世界文化发展出现新趋势。当今世界,文化与政治相互作用、与经济相互交融、与科技紧密结合,文化生产力已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之一。世界文化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融合程度,文化产业的发达程度、文化软实力的发挥程度,以及文化与政治、经济、科技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程度,直接决定综合国力竞争的成败。

 

  全国文化竞争面临新形势。国家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各地文化建设普遍提速,呈现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态势。这充分表明,我国文化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湖南文化建设面临新跨越。湖南文化实现跨越发展具备深厚的基础和优势。在历届省委、省政府奠定的良好基础上,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经济强省、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取得明显成效,已具备人才、品牌、市场主体的优势和基础,为实现文化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有新期待。进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阶段,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对高品位、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消费的要求日趋增加。这既是对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我们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动力源泉。

 

  文化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在全球化时代,科技迅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发展文化产业,谁抢占了先机,谁就占领了制高点,谁占领了制高点,谁就把握了发展的主动权。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直接推动我们参与全球文化产业竞争;湖南与全国一样,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湖南居民消费结构正面临升级,对文化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我国内需、外贸的发展更加平衡,文化等新兴服务业将成为国内投资首选,面临大发展、大突破;文化与传统产业关联度的不断增强,为文化产业开辟了新的战略发展方向。特别是,3G和广电CMMB技术的日益成熟,为文化业态和商业模式的重大革新,奠定了技术基础。文化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已经到来。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坚定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这是湖南文化强省战略的核心内容。

 

  着力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共产主义是我们共同的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要把理想信念融化到我们的血液中,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化建设的根本和核心,始终坚持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统一起来,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诚信湖南”、“诚信社会”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处理好弘扬主旋律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文化需求的关系,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为加快富民强省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健全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建省博物馆、图书馆,新建省文化艺术中心、湖南报业文化城、美术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在各地规划好“十二五”文化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剧院、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广场等建设,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多生产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公共文化产品,多举办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完善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度,采取“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的办法,继续开展“送戏下乡”、“高雅艺术鉴赏”、“演艺惠民”等活动,建立数字化、网络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促进城乡文化事业协调发展。促进城市文化与城市形象、城市功能的有机统一,建设彰显历史文化底蕴、体现时代风貌、富有特色、主题鲜明的城市文化。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社区文化发展水平。坚持把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水平。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文化建设

 

  建设文化强省,一靠改革,二靠人才。实践证明,哪里有改革开放,哪里的文化建设就有新局面;哪里有体制创新,哪里的文化发展就有新活力。

 

  深化文化领域改革。以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突破口,加快建立现代文化企业管理制度,保持广电、出版、动漫等文化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进入国家正在培育的大型文化企业“航母群”。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从“养人”向“养事业”、“养项目”转变。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确保2011年启动非试点地区改革,争取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

 

  积极推进文化交流合作。鼓励行业协会、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借助国外节会平台,推介湖南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注重利用境外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营销渠道,开展文化国际营销。大力支持湖南优势文化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并购,直接参与国际文化资本的博弈,提高国际文化竞争力。着力建设影视剧、出版物、动漫等3大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大力开展对外文化贸易。重点扶持图书出版、影视节目、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支持省内文化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演艺、展览、电影、出版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合作,加快文化产品的国际化、规模化、品牌化。

 

  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文化产业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深度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资源整合、产业融合面临新的挑战。要坚持深度挖掘,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改造提升湖湘文化,实现湖湘文化形态上的现代转型和精神内涵上的飞跃。坚持突出特色,以开放、创新意识开发文化资源,开发湖湘韵味浓郁、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系列文化产品。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实现在开发中发展、在发展中开发。坚持为我所用,大胆引进和开发国外文化资源,促进湖湘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流。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着眼构建全省“品”字型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构筑京广沿线人文文化、大湘西旅游文化、大湘南历史文化产业带。长株潭城市群重点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休闲娱乐、文化会展等业态。着力改善“3+5”城市群城际之间的交通、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强市、强县,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中间层。在大湘西以文化旅游、影视制作与服务、工艺美术等文化业态为重点,建设自然文化产业带。

 

  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加快文化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梯度发展、层级发展、有序发展。大力利用数字、网络、信息等高新技术,延伸和拓展文化产业链条,培育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文化载体,大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框架媒体、手机电视、手机动漫、手机购物、媒体零售、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抢占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充分利用3G和广电CMMB等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抓住广播、通信、网络“三网合一”加速的机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表达与文化创造的积极性,大力推动“消费者协同”和“用户引导”的创新活动。适应电子技术产品引发阅读习惯变化和出版产业数字化提速的新趋势,引导文化内容从“大规模复制”向“个人化原创”发展,开发与新技术相适应的文化内容和文化服务。在资源、资本、管理上,促进文化向工业、旅游、体育等产业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全方位渗透,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产体系。

 

  大力培育文化市场

 

  文化产业、企业市场化程度越高,竞争力越强,市场化程度越高,发展前景越好。

 

  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着力培育出版、图书、音乐、版权、艺术品、音像、演艺、古玩、娱乐、电影等文化产品市场。重点培育文化人才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和版权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知识版权保护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创新、创意成果,促进创新、创意成果的商品化、要素化。

 

  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支持有实力、有技术、有网络的文化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战略重组和并购,培育一批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的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一批销售收入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文化产业。支持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湖南艺术产业集团提升竞争力,打造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旗舰。培育壮大一批中小文化企业,加快组建三湘华声传媒集团、体坛报业集团、今日女报集团、湖南演艺集团、湖南文博集团,支持三辰、宏梦、拓维信息、琴岛歌厅、天舟科教等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创新文化产品和品牌。坚持艺术化,努力将文化精神内涵转化成艺术符号,提升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坚持商品化,不断开发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坚持生活化,创造出更现代、更适合公众生活的文化产品;坚持网络化,建立研、产、销相配套的文化服务网络,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服务和运作模式。在巩固“电视湘军”、“出版湘军”、“报业湘军”、“演艺湘军”、“动漫湘军”等优势产业品牌的基础上,围绕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内涵的标志性文化工程,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创作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文化领军人物等“四个一批”,锻造湖南文化品牌。

 

  搭建文化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开放、快捷、专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信息、金融、企业信用、品牌和市场推广等服务。加快构建虚拟数字化集聚平台,便于企业成果展示、成果交易、创意交流,不断改善文化产业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集文化创意、影视、动漫、出版、会展、广告、旅游、娱乐、休闲、体育、购物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主题公园,大力推进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艺术中心、金鹰卡通产业科技园、中南数字出版基地、酷贝拉青少年体验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产业、资金、技术向园区集聚。

 

  强化建设文化强省的保障

 

  文化强省是全民共建、共享的伟大工程。必须从政策支持、财政投入、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健全支持文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坚持用足用好政策,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从财政、税收、土地、政府采购、公共文化发展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特别是在人员安置、养老保险、土地变性、不良资产核销等方面要大胆探索、敢于突破。认真落实湖南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和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确保规划有效落实。规划“十二五”的文化发展,确保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不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完善财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入保障体系,加大本地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首先,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其次,确保重大文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到位。对转企改制的文化事业单位,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保持原财政拨款基数不减,切实贯彻中央对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三,重点保障文艺创作、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经费。

 

  大力发展文化金融。依托湖南出版、广电、演艺、动漫等优势产业资源,推动文化与其他产业资本的融合,促进文化产业与各类资本的对接融合,推动湖南出版集团、华声在线等企业尽快上市,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湖南文化产业。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文化发展,鼓励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面向文化企业开发不同规模和层次、符合行业特色和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开展质押贷款试点。积极搭建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合作平台,大力支持发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担保、无形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

 

  增强文化强省的人才支撑。湖南文化发展的优势在人才,希望也在人才。要大力培育文化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文化企业、园区、基地联合培养文化人才,使湖南的文化人才更加适应文化强省建设的需要。结合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出台文化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面向全世界引进文化领军人物、高层次专门人才,重点引进熟悉国际资本运作、了解国际文化交流的高端人才。围绕和依托优势文化产业,促进影视制作、动漫娱乐、文艺创作等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向湖南集聚。健全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探索股权、期权激励模式,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摄影/刘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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