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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碑记

作者:梁衡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7日 11时11分37秒 编辑:redcloud

  

 

 

  一般刻石立碑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记重大事件,二是为某人歌功。但也有例外,专门立一块碑去记丑人、丑事,供后人深省,又资笑谈。只是这种碑极少,我有幸碰到几块,不敢私藏。

 

  2003年到桂林看灵渠,这是一项与都江堰齐名的秦代水利工程,已造福中华民族两千年,渠边专门修有“四贤祠”,奉祀两千年来与灵渠有关的四个功臣贤人。想不到就像中学语文课上教你认“反义词”一样,四贤祠的碑廊里又立有一个贪官碑,两相对比,黑白分明。碑文只有一句:“浮加赋税,冒功累民,兴安知事吕德慎之纪念碑”。原来,民国五年广西兴安县令吕德慎搜括百姓,引起公愤,当地乡绅带领民众拦轿告状,终于免掉了他的官职,并立此碑以纪念。

 

  

 

 

  如果上面这块碑是怒骂贪官,下面这块则是连骂带挖苦了。2017年过河南南乐县,拜谒仓颉陵。仓颉为传说中的造字圣人,全国有多处陵、庙纪念。明朝天启年间,宰相魏广微等四个南乐籍的大臣奉旨在仓颉陵旁修建仓颉庙。竣工时立大方碑两通以记其盛。当时大名府知府向胤贤命南乐知县叶庭秀负责此事。因南乐县小无钱,知府向胤贤就号召各县捐资,并带头许诺捐银十两,各县知县也许诺各捐银五两。叶廷秀见钱有着落,即迅速办成了此事。碑共左右两通,左碑刻“三教之祖”,右碑刻“三教之宗”,各四个大字。左碑后刻了捐款人名单并银两。方碑立毕,叶廷秀向各位收银,不料知府却赖账分文不出。各知县同僚碍于叶廷秀的面子只肯出一两银子。但方碑上的名字和捐献银数都已事先刻好。叶廷秀生性耿直,他发话说“你们让我为难一时,我让你丢人万世。”于是他命人在知府向胤贤“捐银十两”之后加刻两个字“未给”。其他知县“捐银五两”后面都加刻“止给一两”。而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刻上“足数色”三个字。就是说只有他一人在银子的数量和成色方面都是给足了的。知府与各位知县只好喝下这杯苦酒。这通大方碑立到至今,十分完好,真的是“贪银一时,丢人万世”了。

 

  以上两碑虽是记丑,但都是他人愤而立碑,还算正常。下面更好笑的是自己立碑自己砸,徒留笑柄。2002年河北正定县修公路时出土一块巨大石碑,只碑座就有一辆小汽车大。奇怪的是,虽经千年,字迹十分清晰,这显然是刚立不久便人为砸碎掩埋的。在盛唐之后,中国历史上进入动乱的五代时期,梁、唐、晋、汉、周,大约每十年就换一个小王朝。军阀混战,有兵就有权,人人梦想当皇帝。经考,晋代时驻军河北的一个小军阀,也准备起事夺权登基。他事先为自己刻好了一块颂德碑,梦想如历史上许多皇帝登基留碑一样。这有点像袁世凯要做皇帝事先准备好了龙袍。不想事不机密,漏了消息。仓促间他慌忙毁灭罪证,自己砸碑埋石。但也没有免祸,还是被处死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成了一块野心未遂者的耻辱碑。

 

  以上都是过去了的历史。不要以为现代人进入文明社会,已经再不干这种蠢事了。我亲见的又有两块,而且都发生在陕北,咦!陕人如此好名乎?

 

  

 

  

 

 

  2005年我到陕北佳县采访。解放战争时毛泽东转战陕北一年,有100天工作在佳县,留下许多故事。你看,下面是一个省级干部随便捡了一个小故事,便借机把自己的大名留在碑上了。

 

  碑文如下:

 

  九六年五月八日,我偕同仁游白云观。

  道长介绍:四七年九九重阳,毛泽东主席由当时佳县县委书记张俊贤陪同,与四乡群众一起观看佳县群众剧团演出的晋剧《反徐州》。毛主席站在戏台前左侧。道长请主席在中间就座。主席说,我个子高,把后面的老乡挡住看不好。

  我很感动:毛泽东主席看戏都想到群众。毛主席注定要得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条政治规律,一切国家,一切朝代,一切政党都无法摆脱这个规律。对县委书记许浚讲,在此立碑,教育后人。

  ××× 敬撰

  一九九七年九月九日

 

  这是一块典型的“盗名碑”。我当时看后觉得十分好笑,半个世纪前毛泽东看戏,与你何干?你又不是毛的随同,曾亲历此事。这碑,就是轮到那个白云观的道长去立,也轮不到你呀!而且还“我很感动”,指示县委书记去立碑,教育后人。生怕人不知道“我”是比县领导还大的省级官员。怎么“教育后人”,看来只能反面教育了。当年毛泽东等在此浴血奋斗,然后过黄河到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特别通过了一个要戒骄戒躁的决议,规定少拍巴掌,少敬酒,不以个人名字命名。未想此地倒出了个反其道,直怕不能出名的人。当时我很为我们的高干队伍中有这样一员而害羞,建议将此碑挪走,或覆盖。但事涉高官,地方上不愿惹麻烦。人人都在议论皇帝的新衣,但谁也不敢上去给裸身的皇帝披上一块遮羞布。时间一晃十年,2015年我有事又过佳县白云观,这块碑还立在原地。从立碑之时算到今年已经过了22年了。看来又要像前几块丑碑一样载入史册了。

 

  发生在陕北的第二件丑碑之事,是在离佳县不远的绥德县。时在2004年。这个县委书记倒也能干,修桥补路,干了不少好事。但有一个毛病,每干一事毕,要立一块碑,而且自拟碑文,文中必有自己,不知是想要记事还是颂己。群众议论纷纷,当地报纸说不到十里路立了八块碑,还画了示意图,成一丑闻。人民日报记者也报道了此事。当时我在夜班还配了一篇评论《碑不自立,名由人传》。

 

  这只是我看到的几块丑碑,为人不知的一定还会有。但有一条,这几块碑,丑则丑矣,倒都是真实的。而那千千万万的歌功颂德碑中又有多少是真的呢?

 

  碑在人心,人心如镜,无形之碑,更胜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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