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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文来文往” 更要“人来人往”

作者:郭光文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4日 04时08分51秒 编辑:redcloud

 

  “以前开人大会时,往往是我们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用文稿形式认认真真地递上去,然后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将说明、解释和结果等再用文稿形式客客气气地回复下来,不少问题能否解决,我们无法了解详情,只能‘望文兴叹’。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一改单一的‘文来文往’做法,采取上门访谈、个别交谈、现场座谈和代表视察、联合调研等‘人来人往’的形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这种零距离的联系方式管用,我们打心里满意!”

 

  最近,本人经常耳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诸如此类的声音。大家表示,从办理过程“文来文往”转变到与代表和群众密切沟通互动的“人来人往”,形式新了,作风变了,交流深了,也令人更满意了。

 

  笔者认为,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促进了相互交流,“人来人往”能形成双向互动的良好氛围,相互之间不再是冷冰冰的文牍往来,有了情感的温度,对于一些不理解的问题,可以当面直接询问、推心置腹交谈、共同深入探讨,增进了互动和理解。二是增加了透明程度,在“人来人往”的面对面中,过程清晰,措施明了,有效避免了拖拉、敷衍等情况的发生,一些问题的办理落实会更迅速、更扎实。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过去“你发个文件给我,我回个文件给你”,如此来来往往,不免会产生形式主义等问题,会让实际工作在文牍往来中空转,同时还因办文程序的烦琐,“文件旅行”的周折,浪费时间,影响工作效率。

 

  “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虽然只有一字之变,但折射出来的是两种不同的思想感情和工作作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帮助各级政府部门了解社情民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途径。因此,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积极地而不是应付地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既是完善施政措施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部门的应尽之责。

 

  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我们对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就会抱有满腔热情,更好地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对于现行政策条件能够帮助解决的问题,通过“人来人往”,可面对面地督促抓好事情的落实,让对方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当前政策条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人来人往”,可面对面地提出具体解决的步骤,让对方看到清清楚楚的进程;对于处在政策条件边缘地带和盲区的问题,通过“人来人往”,可面对面地讲清客观实际情况,让对方感受到诚诚恳恳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来文往”变为“人来人往”,吹拂的是作风转变的和煦春风,彰显的是一心为民的宗旨本色,体现的是人民公仆的高尚情怀。反之,如果我们在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时,一味奉行“文来文往”的文牍主义作法,既不利于全面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又不利于彼此之间深入交流,更不利于各种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

 

  当然,我们说欢迎“人来人往”,不是简单地主张废除公文制度,取消一切“文来文往”。作为一种有效的工作手段,公文办理制度自有其积极意义。但如果拘泥、满足于“文来文往”,过分依赖文件,任何工作都要靠办文、发文去推动、去落实,任何沟通、协调都要凭文件去完成,难免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泥潭,就会形成新的隔阂,产生新的问题。在需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交流沟通的工作中,特别是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回应,“人来人往”有态度、有温度、有速度,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值得点赞,应该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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