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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让基层切实感受到减负的获得感

作者: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09时29分27秒 编辑:redcloud

 

  郴州市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小处着手、从自身改起,聚焦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压实工作责任,真整真改、立行立改,推进“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传导责任压力。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市委决定从5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郴州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进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督查组、新闻宣传组负责具体工作,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建立定期调度、协同联络、信息专报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主动对标对表,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从减文减会、减少报表资料等不同方面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比如,市纪委市监委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条措施》,将机关简报由5种精简合并为1种,将每月报表由11套压减为3套;市委办公室履行牵头责任,从整治文件多、会议多、督查检查考核多3个主要方面制定细化整治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动集中整治。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和具体问题,找准整治切口,把准整治方向,由市委办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厂矿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共收集汇总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200多条。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市委先后3次召开专题碰头会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在征求市级领导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共郴州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2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在梳理汇总、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聚焦全市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应当向省委报告的重点事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细化建立“5张清单”,统筹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比如,减少文山会海方面,出台《关于精简文件的三条措施》,明确界定10类不予发文的情形,要求规范性文件、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和文件不超过2000字;对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现阶段发文必要性不强的事项等类型不再发文。对主题和内容相关联的会议实行套开,凡能用电话、文件或以新闻媒体公布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涉及需县市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尽可能安排视频会议;常规性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并控制发言人员数量和发言时长。今年1-5月,全市以市委、市政府及市“两办”名义下发文件88个,同比精简45.7%;全市性会议30个,同比减少51.6%。比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去年的174项压减整合为19项,精简率达89%;县级层面的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均未超过19项。坚决纠正机械式留痕做法,进一步优化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基层党建考核等督查考核方式方法,除安全生产等上级有明确规定外,市直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工作留痕,明确各部门报表材料总数压缩50%以上。比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全市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374项,网上可办8392项,网上办理率达89%;减少审批环节224个,取消证明和盖章类材料1669项,整体压缩审批时限73.1%,近九成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基本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通过集中整治,基层减负松绑效果初显,干部群众反响良好。乡镇党委书记普遍反映,现在参加上级相关会议次数同比减少一半以上,会议时间明显缩短;有的社区干部反映,今年要做的报表台账资料总量减少了60%以上;群众反映“现在办事方便多了,基本上跑一次就可办好”。

 

  坚持正本清源,深化拓展整改落实成效。一是强化监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岗位监督评议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如永兴县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信访一体化”体系,全面压实三级书记责任。5月份,市作风办会同专班督查组,对13个市直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对6家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未按要求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照搬照套不结合工作实际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激励担当作为。针对不同事项制定差异化或分类式考核办法,优化考核体系,量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指标,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为近百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正确处理工作抓手与形式主义,依法履职、正常履职与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必要的问责与捆绑问责、问责泛化的关系。市委办下发意见,指导部门将执法检查等正常履职与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区别开来,防止问题整治“一刀切”。三是注重举一反三。结合当前正在做的工作,将专项整治行动转化为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如汝城县土桥镇反映,基层减负年开展以来,“一村一辅警”等工作落得更实了,辖区派出所接处警数同比下降43.7%,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一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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