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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

作者:本刊评论员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04时36分13秒 编辑:redcloud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事必有法,然后可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

 

  制度,定国安邦之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说制度体现的是国家治理体系,那么领导干部对制度的执行则体现其治理能力。领导干部对制度执行得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党和国家事业就越兴旺发达,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越明显。相反,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在科学决策、作风建设、生态环境、扶贫攻坚、联系群众等方面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制度意识,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能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我们党成立98年来,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制度是破题之钥、治理之基,其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完善的制度,就要想方设法执行好、落实好。只有执行好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执行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才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执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工作实践中,那些狠抓制度落实的领导干部,就能很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使所在地方和单位呈现安定有序、生动活泼,快捷高效、全面进步的生动局面。

 

  “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当前,在一些地方,制度执行仍然存在短板。有的人对制度缺乏敬畏,根本不按制度行事,甚至随意更改制度;有的人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有的人权力任性,不愿遵守制度,极力逃避制度的约束和监管。诸如此类,制度成了“稻草人”,制度执行形成“破窗效应”。这种不重视制度执行的领导干部,其治理能力必然低下,出现各种跑冒滴漏、脱纲离谱之类的事也就不足为怪了。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强化制度执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一方面要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打折扣、不加选择、不搞变通地落实到位,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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