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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作者:田立文 来源:《新湘评论》2020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04时28分49秒 编辑:redcloud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全省各级法院要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为 “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六稳”“六保”着眼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对求稳基础上积极进取、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我国经济形势的精准分析、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决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司法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尽心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审判实践和地方实际,切实找准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契合面,为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全方位提升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的能力和水平。

  

 

紧扣发展大局,将国家围绕“六稳”“六保”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在疫情冲击的损失尚未完全弥补、洪涝灾害随之到来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要紧扣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今年以来,涉疫情案件较大幅度增长,很大一部分案件发生在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医疗纠纷、交通运输、商品房买卖与租赁、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保险纠纷、劳动就业、遗产继承等民生领域。中央、省委就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围绕“六稳”“六保”出台了系列惠企利民政策,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克服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注意司法裁判与惠企利民政策的衔接,确保审判执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在审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中,与有关单位对受疫情影响的承租人免息免租的政策衔接,为中小微企业减负。二是在审理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中,与金融机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出台的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三是在审理劳动就业纠纷中,与有关部门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等政策衔接,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四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与有关慎重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的政策衔接,以释放依法保障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五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与坚持比例原则、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的政策衔接,提振企业恢复生产、创新发展的信心勇气。在做好审判执行与国家政策衔接的同时,也要注意政策具有阶段性的特点,避免出现司法“疫后综合症”。

  

 

坚持依法办案,为“六稳”“六保”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法律规范的指引、教育作用会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各级法院要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发挥司法促进发展、稳定预期的功能,为“六稳”“六保”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一是依法妥善化解涉及居民消费、投资、中小企业经营、房地产等领域纠纷,创造有利于促进社会消费、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运用中止执行、停止计息、解除保全、案件集中管辖等破产保护制度,通过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等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债务,维持企业产能,保护市场主体。三是对于因疫情导致合同违约,但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慎用合同解除制度,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价款,延长履行期限等措施平衡当事人的利益,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四是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依法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严格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六是加大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监管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六稳”“六保”提供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践行司法为民,为“六稳”“六保”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当事人满意、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为“六稳”“六保”提供优质高效司法公共服务。一是保证司法服务质量。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庭审等活动作出妥善安排,有序推进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二是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充分运用近年来湖南法院诉源治理、繁简分流的改革成果,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无法和解协商的,积极运用简易审、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确保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转变司法服务方式。引导和鼓励当事人依法有序通过在线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在减少人员出行、流动的同时,尽可能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各方参加诉讼提供便利。四是下沉司法服务力量。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方便群众诉讼。五是充分运用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矛盾纠纷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指导。六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费用的,应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相应决定。对于确实需要进行司法救助的诉讼参加人,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积极担当作为,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法院党组要不负使命、担起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到实处。一是敢于担当。从今年的收结案指标来看,截至8月上旬,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62.73万件,结案50.33万件,案件结收比80.23%,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各级法院院庭长必须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照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责任传导下去、分解到位、落实到底。二是业务过硬。涉疫情案件系非常态案件,因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审判经验积累不足,案件审判难度加大。各级法院要针对疫后审判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分析预判,及早研究,统筹应对。要以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法官运用民法典服务“六稳”“六保”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作风优良。基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疫情防控双重不利因素的叠加,当事人矛盾更加尖锐,要在执法办案中更多运用解释、宣传、公示等手段,争取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理解与合作,减少冲突和对抗。降低信访风险。四是纪律严明。进一步巩固、拓展纪律作风建设年的成果,继续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从严治院的各项纪律,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刀刃向内不手软,着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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