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联心联行联力 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作者:陈小春 来源:《新湘评论》2020年第21期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 11时58分02秒 编辑:redcloud

 

  中国医改能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最根本的就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立足实践创新,运用中国智慧、中国办法、中国力量,破解改革难题。湖南探索推行“三医联动”,即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在有效破解医改难题,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三医联动”改革,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得到缓解。新医改实施以来,湖南不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副省长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各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三医联动”改革成效明显。完善医疗保障机制,群众就医负担逐步减轻。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三医”合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全省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持续下降,医疗费用增幅下降到10%以下。2019年全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9.89%和58.08%,贫困人口综合保障报销比例达到87.55%。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群众看病难有所缓解。大力开展医联体建设,通过纵向帮扶、上下联动和横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探索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医共体内药品统一集中采购供应等改革举措,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全省共建立各种形式的医联体612个,27个贫困县市区的52个县级医院和478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了标准化远程诊室建设,全省县域内住院就诊率保持在90%左右。坚持医防融合,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推进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人头对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总额包干,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服务,全省人均预期寿命从2010年74.7岁提高到2019年77.1岁,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表彰。

 

  医改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必须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合作的复杂系统工程,“三医联动”就是解决这一难题的不二方略。但目前总体上看,“三医联动”的改革合力和叠加效应发挥得还不够充分,部门之间“各吹各号、各行各道”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上的联动、配套尚未完全落实,需要我们在医改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立足改革实际,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尤其需要医疗、医保、医药的密切协同,同向发力。联心,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联动源于共识,共识是实现联动的基础。要实现“三医”良性联动,首先要打破部门利益藩篱,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做到心往一处想。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人人共建共享的健康中国”的价值理念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要把思想统一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上来,牢固树立强基层、保基本的理念,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使基层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联行,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医疗、医保和医药各自的属性和特点不同,所涉及的部门利益也有差异。要实现“三医”有效联动,必须围绕同一改革选项,朝着统一的利益目标同向施策。当前,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共同目标、利益追求和行动导向,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共同完成好深入实施健康湖南行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统筹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联力,着力强化机制保障。强有力的制度机制,既是推进部门力量有效融合、共同行动的重要保证,更是部门间合力推进医改不断深化的重要载体。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医改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要协调各方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进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等,为深化医改提供有力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