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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干净担当点亮初心

作者:杨智华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03时59分52秒 编辑:陈家琦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党必须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就必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行动自觉。

用忠诚守护初心。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鲜明的政治品格。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忠诚作为立身之本,用忠诚守护初心。忠诚于党。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首要政治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自觉践行对党十分忠诚、十分纯洁的政治要求,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忠诚于人民。以民心所向为动力,确保为民立场在任何时候都不偏移、不动摇,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坚决查处,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忠诚于事业。纪检监察事业是光荣而神圣的事业,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厚望。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对纪检监察事业的敬仰之心。要时刻铭记,既然党和人民把监督的权力交给我们,就必须把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作为职业担当和使命情怀。

用干净检视初心。忠诚是思想高地,干净是做人底线。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守护初心使命的神圣职责,就必须始终守住自身干净这条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自觉炼就“金刚不坏之身”。随着正风反腐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围猎”与“反围猎”的考验也更加严峻。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观念,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为名利所惑,不为物欲所诱,不为浮华所动,不为私情所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并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只拿“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应更加自觉地置于监督之下,更加自觉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用担当践行初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要求,也是初心使然。敢于担当。这是新时期的好干部标准,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征。“干部正气又硬气,群众才服气”,纪检监察干部唯有时刻保持正气,方能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敢于担当,还要时刻保持斗争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在反腐第一线,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与使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向“七个有之”作斗争,敢于同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作斗争。善于担当。亮剑之前先要磨剑。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坚持精准思维,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问责的精准度,炼就“政治慧眼”和“火眼金睛”,善于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深刻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纪法双施双守。注重执纪执法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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