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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农惠民 重在落实

作者:宛庆丰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3期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 11时46分30秒 编辑:redcloud

  

 

中共花垣县委书记 宛庆丰

 

  花垣县作为湖南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县,近几年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强县,发展惠民”的工作思路,赢得了工业的高速发展,然后将经济发展的成果落实到促农惠民的具体工作中,带来了农村面貌的改变,农民群众的满意。

 

  实现发展,最应解决的就是“三农”问题

 

  花垣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农村人口占80%以上,只有惠及农民,才算惠及全县人民,但如果只靠农业自身发展来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基于此,县里决定将促农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花垣县先后投入3483万元,完成了所有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2000万元,完成了所有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改造;投入1700万元,使所有乡镇建有敬老院,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实现所有乡镇建有敬老院的县。如今花垣县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卫生院和敬老院。2005年花垣县还成为了湘西自治州第一个实现村村通公路的县;投入3700万元,完成了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从2006年起花垣县又投入2074万元,完成了所有乡镇农村教师公转房建设;投入1.5亿元,基本完成所有村村道的硬化;投入8500万元,基本解决全县农村人饮困难问题;投入2200万元,完成了65公里水渠改造提质;投入1470万元,搬迁了地质灾害区123户农户、675人;投入1500万元,建成沼气池14000口;投入1330万元,完成11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投入300万元,完成了300个村级卫生室的改造;投入1000万元,完成了23个村的电网改造。花垣县成为湖南省率先减免农业税的县,是湖南省最先实行人人享有合作医疗的县。

 

  以民为本,致力落实和制定支农惠民政策

 

  花垣县在具体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实现、发展好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结合县里实际,落实和制定支农惠民政策,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对100岁以上的老人,在国家给予每月100元保健金的基础上,花垣县又另外给予每月350元生活补贴;90岁至99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五保老人实行应养尽养,并尽可能做到集中供养;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满60岁的,每人每月给予80元生活补贴,两女户父母满60岁的,每人每月给予50元生活补贴。对孤残,实行全县孤儿集中免费供养、免费教育;对在特校就读的残疾儿同样实行免费供养、免费教育,实行免费为残疾人安装假肢及辅助器具。对农村学生,实行生活补贴,凡是农村寄宿生每人每年补贴50元,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每人每月20元生活补贴,贫困寄宿高中生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助学金。对农户,实行了免费房屋保险、免费种粮保险、免费养殖保险和免费防疫,实行免费治疗肺结核、麻风病、白内障复明,还实行了为青少年免费防疫和为精神病患者免费供药。

 

  夯实基础,切实为农村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践证明,解决“三农”问题除了上级重视和加大投入外,关键在于启动农村自身内力,建好农村各级领导班子。为此,一是政治上选准配强乡村干部,特别是村一级支部书记;二是工作上支持、引导和帮助乡村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三是生活上落实和提高村干部的各项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县里将村主干的补贴由2002年的每月9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月260元,社区主干每月增加到500元;从2005年起对累计任职满15年的离任村主干每月发50元补贴,社区主干每月增加到200元;从2007年起对农村年龄在70岁,党龄满40年以上的老党员,每人每月给予50元生活补助;从2007年起对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女党员还实行女性特定疾病保险;从2008年起,农村的省、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补贴分别增加到300元、200元、150元;对村、居委会、社区工作经费由原来的2400元/年,增加到今年的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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