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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科技工作主旋律

作者:程学法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7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7日 04时26分11秒 编辑:redcloud

  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主体,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应当成为各级政府抓科技工作的主旋律。

 

  在规划上引导企业创新。规划是龙头,犹如“指南针”,是实施企业创新的总纲,也是引导企业创新的总方向。规划必须严格以国家的产业导向为依据,以当地的产业特点为依托,以科技人才为依靠,力求凸显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的核心内涵,从而更好地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最终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政策上主导企业创新。政策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一方面,想方设法争资立项,争取进入国家的“笼子”,增强企业创新的外在推动力。另一方面,系统研究企业的成长规律,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注重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企业。诸如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建立、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合作联盟拓展等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对被确认为高新技术的企业,除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外,财政给予适当奖励,金融加大扶持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政府科技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应。

 

  在服务上指导企业创新。政府部门尤其是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创新的服务指导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但体现在宏观的引导上,更体现在微观的指导上,特别是在对企业的培训指导、项目申报、专利申请、信息提供,以及在科技公共平台的建设上全程服务,以实现服务效应的最大化,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合作创新、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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