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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之后才明白

作者:游宇明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2日 02时47分09秒 编辑:redcloud

 

  小时候,总有一种感觉,我家的规矩多。有些事别人家的孩子做了,风平浪静;我们做了,“电闪雷鸣”。说句并非矫情的话,做我父母的儿女不容易。

 

  待人要讲“礼性”,这是规矩之一。这些“礼性”包括:见了人要喊,辈分高或年长的喊爷爷、奶奶、伯伯、伯母之类,辈分相同或年龄跟自己大致相当的,就叫兄弟姐妹。别人交东西给你,必须双手接过,不得单手去接。家里来了客人,要起身相迎,倒茶递烟,客人告辞,至少要送到地坪,平时来得少的亲戚还得送到路口。夹菜只能夹自己面前的,且吃饭不能发出声响。其二,绝对禁止赌博,赌物赌财都不可以。父母认为赌博的人家没有一户是过得长久的,赌赢了,觉得钱是天上掉的,花天酒地;赌输了,到处借钱,谁都瞧不起。偷盗更是“触犯天条”的事。小时候,只要看到我们口袋或书包里多出了东西,父母总要东审西问,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如果东西是捡的,就会要我们交给老师处理。不照着做,便会挨打。我母亲最喜欢讲一句话,叫“做贼从瓜起,痨病从花(老家人称哮喘为“扯花”)起”,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能贪小便宜,否则,就会有灾祸。

 

  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了外地搞副业,中秋节前夕,寄了一百五十块钱回来。母亲给了我一枚她的私章,叫我去离家十公里的甘棠铺邮局将汇票兑了。我走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到了邮局,在柜台上将汇票递进去,那名四十来岁的女工作人员一边干活,一边跟熟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结果数了十六张十元的票子给我,那时尚未发行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的纸币。我看得很分明,但没有作声,将钱装进口袋飞快地离开了,生怕工作人员发现差错,将钱追回去。要知道,那时家里很穷,我们小孩,一年到头,手里的零用钱也就是一块两块,十块钱可是一笔“巨款”。但走了一里多路,又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父母平时不让我们拿不义之财,今天我不是犯规了吗?连忙回到邮局,将十元钱退给了工作人员。女工作人员特别感动,连声道谢,问我是哪个学校的,说要给我写表扬信。我没有说,只是脸热热的,其实是内心有愧。回家跟母亲讲起退钱的事,母亲连声称赞,晚上还特地做了我喜欢吃的莴笋炒腊肉。

 

  或许是因为从小养成了习惯,成年之后我一直很守规矩。如今,身为大学教师、副教授,也坚持一字一句地写论文,决不拼凑、抄袭。对待写作,我永远诚惶诚恐,没有任何“赌博心态”。这些年,我的创作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与小时候接受的家教分不开。

 

  突然想起梁启超、傅雷,他们的儿女特别有作为。梁启超的九个孩子个个有出息,其中三个是院士;傅雷的孩子一个是杰出的音乐家,一个是优秀的中学英语老师。儿女的成就与家长树立的良好家风有着内在关联。比如,梁启超希望孩子学有所长,报效国家;傅雷要求儿子善待他人,在学业上严于律己。

 

  父母的良苦用心,不是儿时的我们能够完全理解的,许多时候,必须等我们长大之后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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