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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作者:何淼玲 曾妍 来源:《新湘评论》2019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0日 03时37分10秒 编辑:redcloud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法院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扫黑办14次推介湖南法院做法。湖南省高院在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发言,并获评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组织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绝对领导,把这次专项斗争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湖南省高院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并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刑事审判座谈会,持续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部署,确保全省法院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最高法院、湖南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湖南省高院党组对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重要事项第一时间予以研究。在加强督导考核方面,积极参与去年10月湖南省委专项斗争督导,今年2月湖南省高院又对全省法院扫黑除恶进展进行专项督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账,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依法严惩,严把政策法律关。2017年11月6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曾宪波等2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对曾宪波等27人分别判处6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018年3月,娄底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曾宪波案后来选入全国扫黑办典型案例且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法院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出重拳、下重手,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一年多来,湖南法院对黑恶犯罪分子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53人,从严判处恶势力头目张议、张华佰死刑;在专项斗争中,突出“打财断血”,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近13亿元;审结“保护伞”案件6件,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告人宋谋宁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文烈宏案所涉“保护伞”案件正在抓紧审理之中;对涉黑涉恶罪犯零假释,对23名涉黑涉恶罪犯决定不予减刑。

 

  夯实基础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夯实基础保障、强化宣传引导是湖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的两大法宝。湖南省高院在三个刑庭和审监三庭、执行局、立案信访局设置专业合议庭,成立两个专家库,编印28万余字的扫黑除恶办案手册,组织举行6次集中宣判,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在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专业合议庭按照职责分工对口负责相关案件的办理、指导和协调。为给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从全省法院择优确定19名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从高校和省级政法机关聘请17名专家学者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咨询专家库。通过编印办案手册,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培训班,开展案例研讨和业务讲评等,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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