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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项目资产管理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作者: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 04时59分46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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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47.35亿元,形成项目118162个、资产134.9亿元。2020年,永州市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进行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完成登记确权扶贫项目114958个、资产净值131.68亿元。

紧扣精准精细,推行“三类管理”。为摸清家底,明确资产权属和收益用途,探索推行分类登记、分类使用、分类监管。在分类登记上,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将扶贫项目资产精准划分为到户类、公益类、经营类三种类型,区分既登记又确权、只登记不确权、没有形成或损毁的资产等情形,摸底建立台账。在分类使用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公益事业建设、困难群体帮扶、资产运行维护等。公益事业建设主要支持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等,共开设公益性岗位14847个,安置贫困劳动力14429人;困难群体帮扶主要扶持特殊困难对象、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明确10%的收益用于资产管护,确保良性运转。在分类监管上,构建了专门机构和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多层次监管体系,实现精准监管,保障扶贫项目资产安全有序运行。

围绕保值增值,探索“五权五化”。为解决“是谁的、谁经营、谁受益、谁处置、谁监管”的问题,探索了“五权五化”做法。一是所有权明晰化。设立3000余名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专员,严格程序步骤,对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颁证。全市已确权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规模分别为18.23亿元、70.83亿元、42.62亿元,到户、到村、到乡镇、到县(部门)资产规模分别占比32.37%、60.48%、2.23%、4.92%。二是经营权多元化。采取自营、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依法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方与收益方权利义务,确保经营性资产规范高效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在乡村振兴中继续发挥作用。三是收益权持续化。对每个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建立绩效管理目标,通过多方协议、提供担保、结牢利益联结机制等途径,保障权属所有者、资产所在村、联结对象户持续受益。四是处置权规范化。对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的项目资产,采取流转、置换、报损、拍卖、报废等形式,按程序分类处置,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2020年处置了84个没有发挥应有效益的项目资产。五是监督权阳光化。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每个环节,按照“四议两公开”做法,全流程、全方位公开。

聚焦常态长效,建立“一套机制”。一方面,坚持市级主导、“一盘棋”推进。成立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专抓、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班子,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另一方面,坚持行业为主、条块结合。市级制定总方案,在登记确权、运营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资产监管等方面配套5个子方案,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发改等部门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按行业部门职责划分管理权限。同时,利用脱贫攻坚“三落实”管理平台,实行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动态管理,对资产项目跟踪问效,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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