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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作者:闫欣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04时09分23秒 编辑:陈家琦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必然举措。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顶层设计,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治理,乡村要振兴,治理要有效。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把乡村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需要从四个方面重点推进。

党建引领为乡村治理护航。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乡村治理要以党建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保证治理的道路正确、方向不偏。要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把党组织的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治理每个角落,延伸到家家户户。乡村治理的举措延伸到哪里,基层党组织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要将参与和引导乡村治理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增强实效,使基层党建成为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

“三治”融合为乡村治理夯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此,要把自治、法治、德治三者融合作为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坚持自治是目标,是乡村治理的最优状态,不断激发乡村多元主体的自治意识,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坚持法治是保障,深入开展法律主题活动,进村入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建设法治乡村。坚持德治是认同基础,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道德公约等规范群众自律,以德润人心,激励引导群众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文明程度。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缺一不可,只有将“三治”融合,使之综合发挥作用,才能有效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队伍培育为乡村治理助力。要加强乡村治理的队伍建设,先要完善机制选好管好乡村带头人,进行全方位素质培训,强化绩效考核,促使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要制定有力的人才政策,整合各类人才资源,招募各类优秀人才扎根乡村,确保有人会干事;吸引那些不怕苦、敢担当、能奉献的高学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乡镇就业,保证精兵强将干成事。同时对治理队伍进行本土化培养,号召在外务工、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年投身家乡建设,还要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发挥致富能手、德高望重乡贤人士等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激发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促进大家想干事,不断充实壮大乡村治理的人才队伍,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的生动局面。

科技支撑为乡村治理赋能。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科技支撑推动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要构建网格化管理、开放共享的基础管理服务平台,使其成为信息传播、反映民情民意的重要载体。要主动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势,运用智能化的科技手段为农民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科学化决策参考,特别要注重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通过现代科技促进乡村社会的沟通,为改进管理和服务提供更多的科技引擎,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美丽乡村贡献科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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