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洞察,对反腐倡廉规律的科学把握,对社会关注问题的积极回应,向全党发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动员令,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总书记讲得很深刻、很生动、很到位,也很实在,有很多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和新要求,语重心长,振聋发聩,催人警醒,令人振奋。王岐山同志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
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党的十八大告诫全党,如果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明确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反腐倡廉问题,多次用“形势严峻”、“触目惊心”等措辞要求全党警醒起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深刻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反腐倡廉要经常抓、长期抓,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些新要求新部署新论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一些腐败案件的果断查办和公开曝光,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反腐倡廉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
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个别领域的大案要案影响恶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脱离群众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这些情况表明,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
反腐倡廉一直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人民群众最痛恨、最反感的是腐败,对我们党形象损害最大、执政威胁最大的也是腐败。要看到,随着民主法治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参与度也越来越高。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对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和正在采取各项有力举措,坚决查处和惩治腐败,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果看不到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麻木不仁,就是不识时务,如果仍然我行我素、违规违纪,必将自毁前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自觉抵制腐败,坚决反对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
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党的优势、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障。严明纪律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最根本的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要切实遵守和维护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经得起大风大浪、大是大非的考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一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决不允许公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确保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把握中央精神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结合点,把中央政策吃深吃透吃准、用好用足用够,任何具有地方部门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
要严格按照党的规矩办事。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个无视党的规矩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要敢抓敢管、勇于担当,遇事不推诿、不退缩、不回避,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查处的查处。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背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决不能听之任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高压线”,确保得到贯彻执行。
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作风问题绝不是小问题,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干部个人成长进步,影响一个地方的风气和形象。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八项规定”,省委实行了“约法九章”,规矩都已经立下了,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从社会最关切、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来看,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要狠刹奢侈浪费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改进工作作风,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奢侈浪费现象,在我省一些地方、部门和党员干部身上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
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真抓实干,反对空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谋发展、抓落实上,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大力倡导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开务求实效的会,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使那些讲实话、办实事,切实为群众谋利益的人得到褒奖和肯定,让那些搞形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人失去市场。
要解决好脱离群众的问题。群众工作是我们的传家宝。现在在一些地方,党的惠民政策好了,党群干群关系却不如从前了;交通通讯发达了,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却远了;党员干部的学历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低了;一些地方“干部不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老百姓不知道干部在干什么”,导致所办的事情不少与群众意愿脱节,群众不领情、不认可、不买账,迫切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和方法,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深入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实效。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落实党员干部蹲点调研、民情台账、住村入户、结对帮扶、定期接访等制度,推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纳民智,把群众的所思所盼作为作决策、定政策、干工作、上项目的重要依据,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切实纠正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现在比较突出的一些不正之风,实际上也属于腐败范畴。比如收受礼品、红包、购物卡、消费券;滥发奖金,公费旅游;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搞利益驱动,有利可图的事争着干,没油水的事到处推;随意向企业伸手,索拿卡要甚至敲诈勒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只要手里有点权,就要想方设法捞点好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要狠刹红包礼金之风特别是用公款送红包礼金之风,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授意他人或单位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公开曝光一批向基层和企业伸手、收受红包礼金的典型。
改进作风,不但要有铁的决心,更要有实的举措。要把改进作风的要求和责任贯穿于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针对社会重点关切,每年确定几个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具体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认真解决。要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不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不做。要认真总结那些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深受群众欢迎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严厉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治本力度,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坚决惩治腐败。要对腐败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无论涉及什么人、无论其职务多高,一律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迁就。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下大气力解决征地拆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索拿卡要和收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深挖潜藏在各种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包括充分发挥网络的正能量,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于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理直气壮地进行澄清和保护,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四大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不愿腐的自律机制,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腐耻的浓厚氛围。二是健全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三是健全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大干部任用、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财税金融、国土出让、工程招标、资源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治本和制度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四是健全完善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养成在监督条件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消极腐败特别是各种特权现象,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引起了群众极大不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彻底地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意识,多一点平民化、人性化,多一点公仆情怀,不要总觉得自己身份比别人尊贵,地位比别人高贵,事情比别人重要。要彻底抛弃封建社会“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陋习,坚持在法律、制度和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资源和机会分配等问题上一碗水端平,不搞优亲厚友那一套。要支持和鼓励人民群众对特权现象进行批评、揭露,让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群众监督之下无地藏身,无处遁形。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醒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及时整改。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个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搞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人先正己、监督者首先受监督的理念,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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