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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的美国何来法治尊严

作者:田闻之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8日 06时17分47秒 编辑:redcloud

    “射出137枪”、“身中20多枪”、“致死”证据不足……两名非洲裔青年身上弹痕累累并最终殒命,涉事警察却获判无罪。面对俄亥俄州凯霍加县法官的判决,当地市民愤而走上街头,高喊“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

    暴力执法—警察无罪—民众抗议,如此剧情隔三岔五就会在美国街头上演。去年8月,弗格森市黑人青年布朗遭白人警察开枪打死,陪审团宣布免于起诉,全美百余座城市爆发示威;今年4月,巴尔的摩市非洲裔青年格雷遭警方逮捕,随后因脊椎严重受伤死于医院,引发大规模骚乱。媒体统计发现,过去十余年间,美国警察执法过程致死年均达400人左右,相当于每天至少打死一人。而在其司法体系话语中,警察“无罪”或“免于起诉”,似乎已成“习惯性”结论。

    “平等”、“法治”与“人权”,是美国自我标榜的金字招牌。然而,冠冕堂皇的口号无法掩盖铁铮铮的事实,一幕幕暴力执法正一次次抽着山姆大叔的嘴巴。仅仅因为乱穿马路,便将一位耄耋老者打伤;仅仅因为摆弄塑料冲锋枪,便对一位13岁男孩开枪;仅仅因为发动机声响疑似枪声,便派出62辆巡逻车,追击35公里,最终致二人死亡。而在诸多暴力执法中,有色人种往往更易成为伤害对象……如此随意,哪里有半分对生命的尊重,哪里体现出了生命的平等?丑闻频频曝出,行政和司法机构却长期“网开一面”,又何尝不是对法治的侮辱?

    诚然,对现代法治国家而言,法律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执法者的尊严需要得到捍卫。警察若太过“窝囊”,执法过程中掣肘太多,法律效力会大打折扣,最终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的秩序,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过,倘若都如美国警察这般“强悍”,随意使用致命武力,则是滑向了另一个极端。尤其是像美国这样一个移民国家,不同种族群体撕裂严重,社会心理、文化融合之间冲突不断,法律天平若长期失衡,一边倒地包庇一方,造成的只会是多输的局面。

    美国自封为“世界警察”,却并不是天然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内对外都如此。滥用蛮横暴力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治理,也不可能换来社会正义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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