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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讲坛】 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

作者:邵维正 来源:《新湘评论》2008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10时03分55秒 编辑:redcloud

  

 

  邵维正,后勤指挥学院政策理论教研室教授,中共党史专家,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学科专家组成员,编写专著20多部,先后获军队专业技术重大贡献奖和教研成果40多项,被评为全军优秀教师、全军院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本期“岳麓讲坛”,我们推出邵维正教授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一文,请读者关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巨大的历史进步,就是以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为先导。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当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不断为新的实践提出新的理论指导。

 

  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指引着党和国家发展的前进方向。理论往往是行动的先导,理论创新引领着各方面的创新。回顾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历程,伟大的实践呼唤着理论创新,每一个重大突破之前,都伴随着一场思想观念的较量,都有着相应的理论创新作为牵引。

 

  30年的改革开放不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且实现了重大的理论突破。在诸多理论创新之中,集其大成者是创造性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笔者仅从这一理论体系总框架之下,择其要者,简述若干理论创新的观点。

 

  思想解放论

 

  解放思想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改革开放的强大精神动力。每当一次社会重大变革到来之前,总会兴起一个思想解放运动作为先导。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历史,曾出现过三次大的思想解放运动:第一次是五四运动,孕育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第二次是延安整风,迎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第三次是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推动了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

 

  思想解放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姓“资”姓“社”等问题凸显出来,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又一次在全党全国形成了思想解放运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十七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鲜明提出“继续解放思想”的号召,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事业。

 

  经济中心论

 

  党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等不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错误方针,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完成了党在政治路线上的拨乱反正。这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转折,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立为标志,党和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吹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军号。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中央曾两次提出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问题:一次是1956年党召开的八大,明确指出全国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另一次是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强调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建设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两次探索实质上已包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提出不久就被否定。全党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将社会主义事业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随后党又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求全党坚持基本路线,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石。

 

  改革开放论

 

  什么是推进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外众说纷纭,有许多不同看法。前苏联曾经提出,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发展动力;国内则认为,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等等。邓小平科学总结了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独辟蹊径,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新学说,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自我完善,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对外开放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通过改革经济体制,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重要方针,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性地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途径,指明了我国前进的方向。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30年来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其他领域的改革势不可挡;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西部实行了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这场近现代中国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大开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主旋律,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以新的生机和活力,找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路径。

 

  初级阶段论

 

  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国情及其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党和国家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论基础和逻辑起点。我们党对国情尤其是所处历史阶段的认识有个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过程。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年党的十二大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1987年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特征、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作出全面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标志着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虽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我国还远没有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党的十七大对此作出两个“没有变”的准确论断: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并从八个方面概括了新世纪新阶段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这对全党加深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现阶段方针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精神文明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而且要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邓小平从战略高度认识和驾驭社会发展规律,强调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一手是不行的,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甚至社会也会变质,两个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不搞“大批判”,也不提倡无谓争论,要着眼于团结、稳定、创新、发展,加强正面引导,正确处理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和问题。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常抓不懈,求真务实。要正确对待民族传统和西方文化,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扬弃超越,推陈出新,使我国当代精神文明既有民族风格又有社会主义特质。

 

  市场经济论

 

  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并把它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独创性的理论建树。长期以来,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学者,都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式,把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认为市场经济职能与私有财产制度相联系,而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从而否定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与发展的可能性。邓小平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远见卓识,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他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后来,他又多次谈到这个问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此前后,理论界的有识之士也作了多方面的研究论证和有益探索。党的十四大在深化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首次明确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找到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它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而且具有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特性,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经济制度,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立足于中国国情,吸取各国建立市场经济的经验教训,我国必须走出一条初建、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的渐进性改革道路。

 

  科学发展论

 

  进入21世纪,我们党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特征,为了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并在认真总结和吸取世界各国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倡导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方式。

 

  和谐社会论

 

  实现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和谐”同样是延续两千多年来人们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和为贵”、“和而不同”、“大同社会”等等一直是古往今来治国理政的最高境界。再从新中国成立后积累的正反两个方面经验以及当前社会的现实来看,努力解决好社会和谐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正因为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历史任务,这也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全面推进社会进步在理论上实践上的高度自觉和深谋远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融洽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又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先进文化,打牢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还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创新,只有通过实践创新才能得以逐步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要持之以恒,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而又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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