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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不断书写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异答卷

作者:辛湘言 来源:2022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04时15分53秒 编辑:陈家琦


“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对一个国家、一个地方来说,营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休戚相关,犹如引凤来栖的梧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关乎全局决定未来的“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两个大局”,着眼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多个方面作出重大部署,出台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这些重要论述和实践探索,为我们在新的赶考路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夯实了信心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必须在认识上触及灵魂、拨动心弦,切实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不断增强优环境、谋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主动性。

要看到,优化营商环境已经形成“千帆竞发、不进则退”的竞争态势。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全球化遭遇逆流等国际经贸环境的深刻变化,一个地方要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在营商环境方面培育形成新优势。而营商环境的“好”与“不好”,是在纵向比较和横向对比中动态呈现的。以2020年1月1日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为标志,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还是内陆省份,大家都在“植桐引凤”中铆足劲儿地比速度、比效率、比服务,掀起了你追我赶的热潮。这种态势下,稍微歇歇气,就可能“一篙松劲退千寻”,失去比较优势。

要看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必答题目。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单纯靠资源红利、人口红利、政策红利和全球化红利狂飙猛进的模式已日渐式微,一个地方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必须保持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就需要通过优渥的营商环境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创新创造充分涌流。如果对这道必答题简单应付,就会在新一轮发展中错失先机、陷入被动。

就湖南而言,一不靠海、二不沿边,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更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不懈努力。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切实做到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力度再加大,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硬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坚实有力的营商环境支撑。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怎么样,关键看市场主体怎么评价。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1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显示,湖南在全国排名第8位,居中部第一,比2020年提升2位。从市州来看,省会长沙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9位,比2020年提升4位,其中包容普惠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多项工作成为全国标杆。其他市州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也是力度空前、成效显著。

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一批工作品牌竞相涌现,产生广泛影响。在全国首创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已成为全国政务服务品牌;“五好园区”建设形成可复制经验,提升了先进制造业的集聚效应;以“一榜一奖一中心、一册一办一平台”等“六个一”工作为抓手,综合施策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市县全覆盖,推动审批服务“四减”、政务服务“好差评”,企业开办时间平均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身在湖南、办事不难”成为常态。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取得的这些成绩,充分说明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役之功、一时之果,而是一场持续不断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面向未来,同样需要将这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向纵深不断推进。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迭代升级。在内涵上,从点上突破转向系统发力,从表层修复转向根本重塑,从硬环境转向软服务,全面厚植营商环境优势。在目标上,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家要求,对标先进地区一流水平,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问题抓好整改,通过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激发走在前列的雄心壮志。在思路上,坚持公平为基、法治为本、改革为要、服务为先,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实现改革再深化、服务再提速、指标再优化。在方法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打造“空气政府”,平日里无事不扰,需要时无处不在,成为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氧气”。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动荡,全球疫情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多发频发,必将从产业链、贸易、外需、金融和大宗商品等方面对湖南经济带来冲击。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确保完成全年目标,需要通过营商环境稳预期、稳信心,向营商环境要效率、要效益。

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3月中旬至4月上旬,湖南部分地区出现了一轮多点散发疫情,多个地方被迫按下“慢行键”。为应对疫情冲击,省里新出台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了一揽子帮扶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切实把各项政策用好用到位,及时为市场主体“供血输氧”。同时,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全力以赴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落下的工作抓起来,把发展的节奏拉起来,确保疫情不“失控”、发展不“失速”。

不折不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继去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后,今年省里又印发了《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等4个方面的35项重点任务,并围绕电力、算力、动力“三大支撑”和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湘商回归等“八项重点”,策划了“聚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各地各部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把湖南营商环境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湖南市场主体发展迅速,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仍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到2021年底达到了546.1万户,居全国第14位。但要看到,湖南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仅80户,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0%,居全国第28位。今年1月,湖南率先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力争到2025年年末全省市场主体达到800万户,并从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加强“三个高地”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18条举措。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责任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政策供给,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也是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所在。

当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干、以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以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为支干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体系。湖南积极对接国家《条例》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出台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对国家《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为优化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持续推进相关立法,2021年全省立法工作中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项目就有5项。在提升执法精度、温度、硬度方面,广泛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面建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大力纠正涉企类案件违规立案、久拖不决、违规查扣冻等行为,积极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体系,深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省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举措越来越多、效果越来越好。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需要持续推进、不断完善。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扭住科学立法这个前提,加强政企沟通,广纳基层意见,适时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契合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的法治体系;聚焦依法行政这个根本,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落实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把好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守住公正司法这道防线,将平等理念贯彻司法全过程,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而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仅要科学高效地“立”,而且要态度鲜明地“破”。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于那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坚决予以清理废除,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作出应有贡献。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作风直接关系着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着营商环境的成色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这个关键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湘大地清风正气日益充盈,干事创业氛围愈加浓厚。这也是湖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够走在前列的一个重要原因。

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聚焦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紧盯项目审批、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与时俱进的精准举措,从严从快查纠影响营商环境的“中梗阻”,全面疏浚打通涉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同时,要高度关注一些干部中存在的“躺平”倾向,强化正向激励,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当好市场主体的“娘家人”“店小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与市场主体交往中,既要守住“清”的底线,也要发挥“亲”的作为,恪守正道、履职尽责,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激发出来。

芝兰在室,迩安远至。梧桐扶疏,有凤来仪。只要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咬定青山不放松”,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去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去推进,就一定能够在百舸争流中踏浪潮头,于千峰竞秀中脱颖而出,不断书写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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