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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与“秀优”

作者:陈庆贵 来源:2025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05时10分48秒 编辑:胡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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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优之心,人皆有之。有优秀,就会有羡优;有羡优,就会有“秀优”。法治社会,只要不违反法律,“秀优”也是公民与社会组织的权利。

优秀没有最优只有更优,没有绝对只有相对。优秀是在同类行为习惯比较中,凸显出来的出类拔萃的相对优势。大部分相对优势,乃“梅花香自苦寒来”的使然,而非“得来全不费工夫”的结果。互联网时代,刻意“秀优”无非通过显摆优秀,在名利场上贴上“成功”“非凡”等标签,成为拥有众多拥趸的网红而达到获利的目的。

虽然“秀优”能提升优秀知名度,但一点也不能提高优秀原有质地成色。反过来,优秀者即便未被贴上“成功”“非凡”等标签,也丝毫贬损不了其优秀天然成色和人生意义。这一点,作家周国平说得很透彻:“所谓优秀,是指一个人的内在品质,有高尚的人格和真实的才学。一个优秀的人,即使他在名利场上不成功,他仍能有充实的心灵生活,他的人生仍是充满意义的。相反,一个平庸的人,即使他在名利场上风光十足,他也只是在混日子,至多是混得好一些罢了。”因此,真正优秀者,从来不需要“秀优”。低调内敛不屑张扬,本属优秀者与生俱来的基因底色和天然品格。何况,他们大都会把别人“秀优”的时间都用来如何做得更优。

在作秀催生网红、网红诱发作秀的时代,鱼龙混杂的网络空间,每天都在催生五花八门的网红。作为作秀的高级版,“秀优”成为一些人梦想蹿红的捷径。于是,一时间,有优秀要“秀优”,没有优秀创造“优秀”也要“秀优”。可悲的是,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君不见,有优秀者因为刻意“秀优”,最后在公共空间落下“高调张扬”“爱慕虚荣”等负评,反而损害了原有的优秀形象;有不优秀者浮夸“秀优”,则因“苗而不秀,银样镴枪头”败下阵来;有无优秀者造假“秀优”,结果不是手忙脚乱地去收拾因穿帮而贻笑大方的残局,便是落得因为被揭穿而成为众矢之的的下场。这些“秀优”者,显然未能铭记亚里士多德的忠告:“优秀是一种习惯,而不仅仅是一两次的表现。”

就公共空间不当“秀优”衍生负作用而言,一般的“小泥鳅”掀不起大浪,充其量不过作“梗”徒增笑点罢了;企业宣传产品“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秀优”,哪怕是“把稻草说成金条”,虽有欺诈之嫌,也会给一些被骗上当者造成经济损失,但一般不会对社会造成不可收拾的荼毒之害。相比之下,公众人物“秀优”的危害则不一样。比如,娱乐圈某些所谓的“顶流艺人”,经常故意制造话题“秀优”,并助催畸变的“饭圈”生态一再冲刷公众三观,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因此会遭受严重践踏和破坏。年前,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为了人民》播出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贪官在位时“秀优”施放“烟雾弹”,更具迷惑性和蒙蔽性,组织和人民常因此被欺骗,党的形象往往被他们抹黑。

王冕《墨梅》诗云:“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面对优秀,正确的对待姿态应是:“不要‘秀优’颜色好,只留‘优秀’满乾坤。”臻此境界,光仰仗个人的道义自觉和理性觉醒显然不够,更需社会双管齐下:一方面,持续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让人不想“秀优”;另一方面,始终捍卫公序良俗和道德法律底线,让人不敢乱“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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