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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联手治砂

作者:万传文 来源:《新湘评论》2021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1日 10时36分54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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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监委向县水利局交办监察建议书。 崔 莉/摄


“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4月8日,一场特殊的以案促改现场办公会在澧县火连坡镇召开,来自澧县和湖北省松滋市两地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干部围坐在一起,共商河砂治理。

跨省的两个县市一起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这缘自一桩非法采砂案。

“我们村被评为全县人居环境‘十差’村,何不趁现在农闲到河里采点砂石整修一下。”2019年4月下旬,火连坡镇澧淞村村支“两委”一致通过该提议。村支“两委”干部口中所指的河就是洈水水库,惠及湖北松滋、公安和湖南澧县52万亩粮田灌溉,权属为荆州市政府,委托松滋市管理。澧淞村位于洈水水库上游。

半个月后,村里租用挖机和运输车开始作业。5月10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的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执法人员赶往采砂现场,查获了违法采砂的证据。经实地测算,3天非法采砂75.99吨。对非法采砂的澧淞村村委会给予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折价)3799.5元,并处罚款45000元。“村级财力一直较为紧张,况且我们也只采20多车砂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村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也缴纳了2万元罚款。”回忆当时的情况,村党总支书记孙秋华五味杂陈。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常德市纪委监委移送了该问题线索。澧县纪委监委接到常德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案件)移送材料后,立即组成调查组承办此案。

今年2月19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二天,调查组人员立即与村民见面,通过调查取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3月中旬,孙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原主任和会计均被诫勉。“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今后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依法依规干事创业。”孙秋华这样反省。之后,该村补齐了未缴纳的罚款、非法所得和滞纳金共29131元。

“长江是我们共同的母亲河,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违规采砂贻害无穷,要态度坚定严厉打击。”澧县县委书记廖可元听取汇报后,要求县纪委监委积极对接松滋市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两个县市随之形成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和政策宣传,督促完善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目前,非法采砂现象已悄无踪迹,取而代之的是河滩复绿、尽显生机的喜人景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大幅标语在两地醒目可见,村村响广播不时宣传着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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