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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向城乡共生

作者:罗 敏 李 礼 来源:2022年第24期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0时19分48秒 编辑:陈家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对“新型城乡关系”的全新审视,本质是推动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分离”向新型城乡关系“城乡共生”的转变,实现城乡产业共建、人才共享、文化共融、生态共治、组织共生,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城乡产业共建

乡村产业振兴核心在于实现生产要素、社会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推进城乡产业的协同共建。一方面,政府主导城乡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的配置,要引导城市相关产业向乡村延伸,加强城乡产业帮扶、合作对接,为城乡产业共建拓展新空间,推动乡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激发乡村产业潜能。另一方面,企业要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对接乡村产业,带动乡村走“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互联网+家庭农场”“数字+文化创意”“基地+康养休闲”等特色产业。此外,要通过集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乡村数字化,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城乡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现代化产业共建道路。


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现城乡人才共享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一是出台政策。因地制宜出台在乡村就业创业的人才优惠政策,制定城市优质师资队伍“下乡”支教、优秀科技人才“下乡”兴农、优秀专业团队“下乡”扶农等短期人才流动机制,扎实推动城市优秀人才、技术精英、社会贤达等人才资源参与乡村振兴。二是营造氛围。要营造邻里和谐、村民互助、社会共治的“乡土”氛围,从理解和认识“乡土文化”中增强人才对“乡土”的认同,让人才愿意参与乡村振兴。三是搭建平台。搭建人才信息共享对接平台,如管理型人才“云平台”、技术型人才“云空间”、专业型人才“信息库”等城乡人才共享资源平台,实现城乡人才共享。


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实现城乡文化共融

文化振兴是“铸魂”工程。乡村文化振兴能积极促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为乡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必将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文化根基。一是政府要积极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和场所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等多元方式,推动城市公共文化资源下沉乡村;统筹开展城乡文艺创作、送戏下乡、电影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文化资源向乡村流动,助力实现城乡文化融合发展。二是创新乡村文化载体,开展城乡文明创建活动、文体竞技活动、公益文化体验活动等,不断强化城乡文化交流,构建“都市文化”和“田园文化”共融共荣的“文化共同体”。三是加快城乡文化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文化”“直播文化”等为载体,深度呈现农耕文化、游牧文化、渔猎文化等乡村特色文化,实现以数字化赋能城乡文化的融合共生。


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现城乡生态共治

乡村生态振兴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一是城乡生态共治必须以“整体-利益”“和谐-竞争”“平衡-自利”的城乡发展伦理为原则,注重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良性互动。二是政府要科学布局城乡发展规划,如工业园区、旅游开发区、文物保护区,形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特色鲜明的城乡发展空间格局。三是要建立城乡生态共治联动机制,尤其是在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发挥城乡协同合作、社会多元共治的重要作用。四是要加强城乡农田、林地、河流、湖泊的保护,划定城乡生态保护红线,推行林长制、湖长制、河长制等责任制。五是加快推进农耕土地轮休制度,加强政府对城乡生态修复和补偿资金的投入和规范化管理,推行“流动-互换”的城乡生态治理动态考核机制。


扎实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现城乡组织共生

组织振兴是实现城乡组织共生的基础保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城乡党组织之间的联建。二是发挥村民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带动理事会、合作社等组织有序发展,营造城乡组织互利互惠的共生环境。三是完善村支两委竞聘机制,建立自主竞聘、共同表决、组织认可的基层干部竞聘机制,确保基层组织干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四是建立科学的基层组织干部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全方位监督考核“第一书记”和基层干部,发挥“互联网+政务”平台的监督作用,完善基层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五是理顺基层组织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履责清单”等制度,杜绝“微腐败”和权力滥用,增强基层组织的行动自觉。

(作者均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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