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努力在文化强国的征程中走在前列

作者:周强 来源:《新湘评论》2012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3日 04时45分19秒 编辑:redcloud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文化建设并作出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准确判断,对文化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在我国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了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科学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湖南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重大意义

十七届六中全会刚刚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就亲临我省考察指导工作,要求湖南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走在前列。省第十次党代会站在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力争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定地承担起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历史重任。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是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水乳交融,综合国力的竞争和较量日趋激烈,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省第十次党代会集中全省人民智慧,顺应全省人民意愿,明确了“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总任务。深入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既是“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强大动力。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努力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来看,实现全面小康,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繁荣的文化,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从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来看,文化不仅直接贡献于经济增长,而且在转方式调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化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文化消费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文化产业是典型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产业”,是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的文化含量越高,两型社会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就越高。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必须高度重视文化的作用,努力用文化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用文化强省推动富民强省,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是谱写全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的迫切需要。文化是人的精神上的内在需求,也是终生相伴的需求。新形势下,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是贯彻富民优先原则的重要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已不仅仅停留在“求温饱”、“讲物质”上,而是将更多地向“求文化”、“讲精神”转变;文化消费结构呈现转型升级趋势,已由单纯的追求娱乐休闲向更加注重求知求美转变;文化消费方式呈现多样和互动的趋势,追求自我文化表达、参与自主文化创造活动的愿望更加强烈;文化消费主体呈现拓展延伸趋势,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会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0年我省人均GDP超过3400美元,今后几年将加快向30005000美元阶段迈进。据统计,2010年我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支出分别为1420元和316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2%和7.3%。总体来看,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还不强,文化消费还存在缺口。有效满足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必须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是基于我省文化发展自身优势和条件的现实选择。湖南是文化大省,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文化底蕴深厚,湖湘文化以其厚重的内涵和独特的风格展示了自己的魅力;文化资源丰富,近现代以来湖南涌现出一大批对中国产生重大影响的革命先驱、思想先锋,为中国革命、中国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文化氛围浓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很高,文化需求比较旺盛;文化发展基础较好,在不少领域占有先机,“湖南文化现象”成为湖南一张重要的名片。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化的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省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起超过5%,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批标志性重大文化工程相继建成,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积极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形成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文化骨干企业和文化品牌,湖湘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不断增强,湖南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崭新形象充分展示。这些都是我们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优势所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比,与文化建设先进地区相比,我省文化建设还存在不少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全国各地文化建设竞相发展、你追我赶,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我们既要看到我们的优势和潜力,增强信心;又要清醒认识存在的差距,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大力发扬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精神,充分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争创新的优势,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

 

全面把握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着力增强文化综合实力,打造湖南文化高地,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力争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走在全国前列。

把握这一总体要求,关键在于“加快建设、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就是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丰富内涵,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湖南特点的文化发展路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以培育和弘扬湖南精神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精神文明高地;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重点,加强理论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思想理论教育高地;以完善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群众文化高地;以巩固壮大传统媒体、加快发展新兴媒体为重点,加强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打造文化传播高地;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打造文化产业高地;以出作品出人才为重点,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和人才高地。

“走在前列”,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在文化强国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争做文化建设的排头兵,努力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湖南实际出发,力争在引领思想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创造有益经验,在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率先实现中央提出的目标,在创新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培育文化名家、创作文化精品方面为全国作出更大贡献,努力把湖南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的区域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地、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文化建设示范窗口。

推进加快建设、走在前列,必须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推动科学发展。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自觉把科学发展要求贯穿文化改革发展各个方面,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敢为人先,推动改革创新。要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思想观念、文化内容、方式途径、传播手段和文化业态创新。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开放包容,顺应潮流,学习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提高文化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湖湘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坚持发挥优势,彰显湖湘特色。要始终坚持从湖南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湖南文化优势,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绿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湖湘文化精华,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促进湖湘文化持续兴旺、传承久远。发挥湖南文化品牌和人才优势,努力把文化资源的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优势,加快构建体现湖南优势、彰显湖湘特色、具有国际化风格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抢占制高点,赢得主动权,增强文化综合实力。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建共享。要始终坚持文化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扎实推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工作

省委《意见》对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主要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各项工作。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塑造“强省之魂”。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强大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精神支柱和行为规范,是“文化之魂”,是“兴国之魂”,也是“强省之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魂聚气、强基固本,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础工程。要坚持以领导干部、公众人物和青少年为重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要着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立足我省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的实际,深入总结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加大成果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要按照建设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新思想新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依托湖南悠久历史文化、独特人文环境和光荣革命传统,传承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思想和伟大品格,雷锋、罗盛教、欧阳海等英雄模范的高尚追求,郑培民等先进典型的敬业奉献精神,提炼和培育新时期的“湖南精神”,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要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积极组织红色旅游和红色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湖南打造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红色基地。要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在全社会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价值取向,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创作生产更多影响广泛、传之久远的精品力作,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文化强省的重要标志。要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坚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创作生产更多反映时代要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增强文化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要积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在全国有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理论成果,加快成果转化步伐,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库作用。要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要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构建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公共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引领社会舆论;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快重点网站建设,改进网上舆论引导,强化网络基础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建设全省网络问政和政务微博平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善待善用善管网络媒体的意识和能力,使互联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阵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和人民精神文化的新空间。

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改善文化民生,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努力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环境的新变化,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注重总体谋划、顶层设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要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心规划和建设一批体现时代精神、代表湖南文化形象的标志性文化工程,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步伐,加快建成设施先进、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全省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着力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按照主流媒体重在做大做强、新兴媒体重在建设管理、传播方式重在改造提升的要求,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湖南新媒体聚集区,建立省级应急广播体系,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要着力完善优秀湖湘文化传承体系,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与普及弘扬并重,保护传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建一批现代化博物馆,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活动,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建设文化强省的源头活水。要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的效益。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针,把文化产业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来推动,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全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按照完善布局、强化主体、做大项目、创新业态、拓展市场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要抓产业布局,发展以长株潭为核心增长极,大湘西、大湘南为新兴增长极的品字型文化产业总体布局,推动形成环洞庭湖文化产业圈和湘江流域文化产业带;发挥省会文化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长株潭形成文化产业聚集区。要抓重点产业,继续推进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重点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新媒体等新兴业态发展;提质发展印刷复制、广告、会展、收藏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与“数字湖南”建设相结合,适应三网融合试点、数字媒体应用、文化旅游融合等新趋势,兴建更多的文化消费场所,拓展大众消费市场。要抓重大项目,建设一批具有抢占产业制高点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园区、基地、项目,提升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湖南国家音乐产业基地、长沙国家广告创意产业园、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手机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国家级重点基地平台建设。要突出培育市场主体,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达到4300亿元,增加值达到19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以上,力争在全国第一方阵的位置前移。

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创新,激发文化发展动力活力。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这些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哪里有改革创新,哪里就有文化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解决当前文化发展中观念、机制、人才、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要靠改革创新。要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要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全面完成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完成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公益性国有文化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激发内部活力,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要大力促进文化创新,创新文化发展理念,突出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主攻方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文化品牌和创新型文化企业;坚持创意优先,大力推进文化艺术形式、方法和手段创新,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样式,催生新的文化业态。要大力弘扬创新文化,鼓励创新设想,支持创新实践,用好创新成果,尊崇成功者,宽容失败者,进一步营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推动湖湘文化走向世界;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国际话语权,展示湖南发展成就和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走在文化强国建设前列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切实提高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担负政治责任,自觉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切实担负领导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形成推进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及时解决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文化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确保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要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范畴,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作为文明创建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确保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把握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文化改革发展实际,着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文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好文化领域各方面工作,做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高文化素养,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要善于分析和研究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科学把握文化发展趋势,制定完善文化发展政策,不断提高把握文化发展方向、统筹文化发展大局、优化文化发展环境的能力,不断提高文化发展科学化水平。

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完善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不断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整合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省级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要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加大税收、国土、工商、海关、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

建设人才队伍,为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强省,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高度重视优秀文化人才培养,着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新时期湖湘文化人才群体。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培育文化名家、文化大师和领军人才,以实施“四个一批”、“五个一批”人才工程为龙头,加快培养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创新人才和国际化人才,造就一批掌握深厚专业知识、具备领导艺术和经营管理才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文化领军人才。要大力培育基层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评选民间文化技艺大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宣传文化力量,发挥群众中涌现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要重视青年文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遵循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包容个性差异,关心青年文化人才成长,激发青年文化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积极为青年文化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和展示平台。要大力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灵活人才观念,充分发挥湘籍优秀文化人才作用,广泛凝聚和吸纳海内外顶尖文化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200001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