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统筹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十个关系

作者:陈潇 来源:2024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05时03分35秒 编辑:陈家琦

陈潇副本.png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近年来,湖南省委编办坚持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相统一,坚持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相结合,注重统筹把握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十个关系,推动机构编制各项改革管理实践不断走向深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把握大和小的关系,坚持发展一域和服务全局相统一。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必须置身于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中来推进,始终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一方面,坚持在全局统筹下发展一域,对标中央编委和全国编办主任会议部署形成重点任务清单,把大局所需与机构编制部门所能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在大局下谋划思考、推进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另一方面,努力以一域发展服务全局,紧紧围绕“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思考、积极作为,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开展改革政策落实年、创新试点推进年、管理质效提升年“三项行动”,以“1个主题+N个参考课题”的方式部署开展大调研,从机构编制角度找准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增强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二是统筹把握稳和进的关系,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高水平安全相统一。机构编制工作肩负着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等重要职责使命,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好稳和进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把“进”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想方设法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努力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制约问题,对标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十个紧盯”要求,提出机构编制工作“九个聚焦补短板”,以有为争有位、以发展促稳定。另一方面,牢牢把握“稳”这个大局和基础,在改革中准确把握“立”和“破”的优先次序,在管理中找准影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薄弱环节,对外着力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保障,对内着力加强保密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机构编制领域安全风险的底线。

三是统筹把握守和创的关系,坚持尊重历史经验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机构编制工作发展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要求。一方面,在守正中把稳舵盘,对长期实践形成的宝贵经验和规律性认识,以及注重前期调研、注重历史沿革、注重比较分析、注重精简高效、注重严格程序等有效工作方法,通过“业务大讲堂”“周学周练”等载体持续贯彻、继承发扬,不断夯实工作根基。另一方面,在创新中寻求突破,勇于摆脱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坚持向改革创新要思路、要动能、要效益、要活力,深入开展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十大创新案例”评比,高起点谋划制定《全省机构编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工作模式、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法治建设、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创新探索,积极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创新生态。

四是统筹把握上和下的关系,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是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突出、影响面广,尤其需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立足于整体加强机构编制宏观思考,不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用系统思维把各项工作“集成总装”起来,从全局角度推动机构编制纳入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预留和用编审核等重点工作,努力让每个领域都有顶层设计、长远考虑,让每项工作都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另一方面,立足于局部鼓励实践创造,对看准的方向、具备探索价值的工作,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深化探索,近两年全省共确定13项省级试点工作,涉及14个市(州)57个县(市、区),并对基层探索形成的相对成熟经验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提级扩面,充分激发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是统筹把握统和分的关系,坚持集中攻坚和常态治理相统一。随着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的发展,机构编制部门既需要通过集中改革来解决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和显性问题,也需要通过专项改革、常态治理来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个性和隐性问题。一方面,认真做好“统”的文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的指示要求,在本轮改革中高质高效完成中央规定的4类14项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和推动解决一批部门职责交叉事项和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性采取构建多因子评价体系方式分领域分类别测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总量,较好发挥了改革的总体效应。另一方面,积极运用“分”的方法,蹄疾步稳推动落实国防动员、疾病防控等专项改革任务,结合省情实际分步、分类、分批规范相关领域机构编制管理,先后开展县(市、区)行政编制超编问题专项整治、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改革、乡镇生态环境机构和队伍建设试点等专项工作,实现小步快跑、积小胜为大胜。

六是统筹把握控和调的关系,坚持严控总量和盘活存量相统一。机构编制资源长期面临有限总量之“供”与事业发展之“需”的矛盾,一些部门单位增机构增编制增职数的惯性思维还比较强。在资源调配过程中,必须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采取规范化管理、集约化利用、标准化供给的方式,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基层一线倾斜,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方面,把“控”作为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的前提和基础,明确全省各地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两个只减不增”要求,树立鲜明的机构编制总量“红线”,坚决挡住搞叠床架屋、盲目增机构要编制的诉求和冲动。另一方面,把“调”作为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方法和手段,通过改革方式集中收,结合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等合理减,瞄准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动态调,聚焦中心工作和基层急需重点增,健全各级各类各领域编制周转池科学用,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七是统筹把握权和责的关系,坚持明权赋能和权责衔接相统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机构编制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如何从机构编制角度处理好权和责这对辩证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着力完善明权赋能的制度安排,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遵循,认真梳理部门“三定”规定现状,制定“三定”规定修订计划、部门职责争议协商协调办法,不断完善与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防止部门履职缺位、越位、错位,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一个明确而适当的管理主体。另一方面,着力健全权责衔接的有效机制,联合相关高校开展部门核心职能评估理论研究,在本轮机构改革2个涉改部门探索重新编制权责清单并研究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探索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推动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

八是统筹把握刚和柔的关系,坚持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统一。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既需要有力的刚性约束,严明纪律要求;也需要有效的柔性引导,形成“同心圆”效应。一方面,坚持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预防、审批、管理、查处一体发力,连续在11轮省委巡视中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制定《机构编制纳入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工作规程》,创造性建立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机构编制问题线索库,会同组织部门把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内容,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刚性约束机制。另一方面,着力优化服务效能,完善机构编制审批服务流程,推行“四心”工作法、限时办结制、窗口事项“不见面办理”等,强化主动意识、服务意识、沟通意识,对服务对象坚持能办的尽快办、不能办的做好解释说明,对群众讲好机构编制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增进互信、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舆论基础。

九是统筹把握治和智的关系,坚持传统治理和数字治理相统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很多需要从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角度来推动落实,也需要机构编制部门切实做好传统治理方式和数字治理方式的有效衔接。一方面,坚持从机构编制角度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切实用好改革、管理、法治建设各项政策工具,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领域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另一方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机构编制工作赋能,开展“数字编办”建设大调研,升级改造全省机构编制管理综合平台,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探索“拿数据说话、靠数据研判、用数据决策”的新型管理模式,充分激发数字技术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创新活力和要素潜能,进而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是统筹把握内和外的关系,坚持管好编内人员和管好编外人员相统一。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管理紧密相关,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须考虑经费来源及财政支付能力,财政核拨人员经费须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在这个角度上,编内人员、编外人员是一体两面,最终都指向财政供养负担问题,十分有必要进行统筹管理。一方面,立足编内人员管理主责主业,在持续提升管理质效上下功夫,围绕标准制定、闭环管理、动议论证等各环节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基层民生等各领域问题短板查漏补缺,加强机构编制内部挖潜、结构调整、动态管理和统筹使用,形成一套成熟可靠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统筹编外人员管理,对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从额度、岗位、招用程序、实名登记、经费保障、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力争探索出一条科学统筹编内编外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路子。<F:\2024\xxpl\12\wh.tif>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

下一篇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