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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相关对策

作者:郑伟 来源:2025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6日 08时35分00秒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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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政策要求,要立足湖南基层治理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明晰容错界限、优化纠错流程、强化制度保障三个维度建立完善基层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精准界定容错情形,筑牢科学认定根基。精准界定容错情形需从分类梳理、量化标准、规范流程三方面发力。可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系统复盘近5年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服务领域的履职案例,聚焦政策执行偏差、改革探索失误、应急处置疏漏三大类别,明确每类情形的行为边界。例如,政策执行偏差限定为因上级政策模糊导致的操作偏差而非主观故意曲解,改革探索失误需符合地方发展规划且经过集体决策,应急处置疏漏界定为突发情况下的程序瑕疵且未造成重大后果。同时,政府可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设定可量化的容错阈值,并严格衔接《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无违纪违法记录、主动挽回损失或消除影响、未引发负面舆情扩散三项硬性前提,从而确保容错认定有政策依据与数据支撑。

优化全周期纠错流程,提升动态管理效能。优化全周期纠错流程要覆盖前端预警、中期处置、后期评估三个环节。在前端,政府可依托省级政务数字化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动态数据库,实时监测政策执行进度、项目资金使用、民生服务响应等关键指标。针对乡村振兴资金拨付、基层治理矛盾调解、民生项目落地等高频风险领域设定量化预警阈值,形成数据预警、人工核实、风险处置的闭环。同时,中期按失误影响范围与整改难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三级差异化处置,轻微失误由基层党委政府牵头整改;一般失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建指导组,现场制定整改台账,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确保1个月内完成整改;较重失误启动跨部门联合处置,由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组成专班开展专项复盘,3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堵塞制度漏洞。

强化制度保障支撑,激发干部奋进动力。强化制度保障需从考核融合、激励体系、配套机制三个维度推进。因此,在考核融合上,可将容错纠错结果全面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增设整改表现、纠错成效两大核心维度,权重可占考核总分的20%左右,与传统业绩指标互补。同时,可制定精细化评分细则,根据整改完成率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计分,对主动反思问题、形成可推广经验的干部额外加分,确保考核全面反映干部容错后的工作状态与成长变化。此外,在激励体系方面,可在常规评优评先基础上建立容错后干部专项激励机制,对整改成效显著、后续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提拔晋升考察范围;对整改未到位、工作无明显改进的干部暂缓选拔任用,公开其容错纠错情况及整改进展,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而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

(作者单位: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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