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湖南将启动“飞地经济”试点 试点名单公布

作者: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11时53分38秒 编辑:redcloud

省发改委今天传出消息,我省将于2015年1月起,正式在11个县市区开展“飞地经济”试点,以形成区域关联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飞地经济”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在异地通过共建或托管等方式建设工业项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

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推动“飞地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我省将在长沙市宁乡县(金玉工业集中区)、衡阳市(衡山工业集中区)、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常德市汉寿县(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岳阳市汨罗市(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郴州市宜章县(宜章经济开发区)、娄底市双峰县(双峰经济开发区)、永州市祁阳县(祁阳经济开发区)、怀化市(怀化工业园)、张家界市慈利县(慈利工业集中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经济开发区)等11个县市区实行“飞地经济”试点。

2015年1-12月为“飞地经济”试点实施阶段,各试点单位将创新园区管理方式,探索“飞出地”与“飞入地”共建共管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有效利用“飞出地”资源优势,拓宽“飞入地”招商引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借助“飞出地”资本运作手段,解决“飞入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瓶颈问题;创新利益分享机制,探索“飞出地”与“飞入地”财力分享办法,实施共建共享;创新规划管理体制,加强“飞出地”与“飞入地”在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对接与统筹。同时,各地还将在政策支撑、政绩考评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指导意见》要求省直相关部门优先支持试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社会保障、投融资、环保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200001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