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归宿:从“惠民安民”到“改善民生”
长沙朝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从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到第十次党代会,全省上下,和衷共济,团结一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富民强省的征途上,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好民生改善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巨大的进步,丰硕的成果,令世人瞩目,让世界惊讶。
以“惠民安民”为出发点、落脚点,以“改善民生”为民生发展目标,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的升华与践行
2006年,是一个举国高歌和谐的年份。省委书记张春贤在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激动人心地阐述富民强省战略,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报告提出了“惠民安民”的几个重要观点:
----成果共享的观点。认真贯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
----利益标准的准则。把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第一准则。
----发展归宿的思想。把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归宿及其检验标准。
----强化富民强省的观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同富裕、享受幸福。
----构建惠民安民政策环境的要求。省委要求全省上下“着力构建惠民安民的政策环境”。
----富民惠民的愿景。实现“富民,就是要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转变,让全省人民尽快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导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节点。
2011年,21世纪前十年翻过去了一个年代。宏伟而切近的“十二五”蓝图初展。省委书记周强在省第十次党代会的报告中,尽情描绘了“四化两型”的战略远景、近景,特别强调了“改善民生”的几个重要方略: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不懈地为民办实事,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现“人民更加幸福,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人民生活大幅改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幸福感明显增强”的民生发展目标。
----解决困难群体的突出民生问题。重视建立并适时启动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和救灾应急体系,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及时、有效地解决部分困难群体的突出民生问题。
----以民生为重点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要求。部署全省坚定实施富民优先战略,深入推进“八大民生工程”,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解决现实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促进民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开创全省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新局面。
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发展战略和理念观点,无疑是符合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精神的。按照十七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要求,湖南近年来着重抓紧了“惠民安民”的一系列工作,明确和落实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生发展目标,切实贯彻执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生为重、富民优先的理念,奋力实现了“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的规划目标。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周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这就是我们的职责”。第九届、第十届湖南省委正是按照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其对全省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
制定和执行《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为民生发展绘制了高远而具体的路线图
湖南省的决策和领导者深刻认识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此,省委、省政府制定和执行了《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这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了全省“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五年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行动纲领。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俗话说抓纲带目、纲举目张。说改革、说开放,落地生根要化作人民生活的极大丰富和改善。说先富、说共富,是要看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不是都幸福。因此,省委、省政府强调,责任重于山,路径绘成图,扎扎实实地推进《纲要》,确确实实地改善民生。
全省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纲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对八大民生工程进行分解细化,每年制定落实《纲要》的年度实施意见,明确年度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加强对《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做到年初有实施方案、年中有进度报告、年底有考核结果,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加大对《纲要》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建设,并注意及时总结、推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使各领域各方面的民生事业广泛深入地扎实推进。
按照《纲要》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平正义、公益普惠;积极作为、量力而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湖南着重做好五个方面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
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各类民生需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根本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协调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政府支出重点向“三农”、老少边穷地区、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既尽心竭力加大民生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整合财力物力和各种公共资源,加快改善人民生活,又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把民生改善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民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职责,不断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发展公益性事业。
“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源自对执政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结晶为富民强省、科学发展的共识,成为湖南党政军民凝心聚力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动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为了不断改善民生,让百姓生活得有尊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湖南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一切为民,开出了系列民生大单,在加快发展中不断创新民生工作。全省上下倡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四化两型”社会建设,重点加快“四个转变”、实现“四个发展”,紧紧围绕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课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得到了庄严的承诺、具体的保障。
人们特别注意到,在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的《关于湖南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出现了一个最大的亮点----“提升民生福祉”,打造“民生财政年”。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调控功能和资金引导作用,转变方式,培植财源,推动经济稳定运行、财政持续增收;增加投入,支持改革,推动民生福祉提升水平、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均衡财力,调节收入,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群体和谐进步,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和“四化两型”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全省人民欣喜地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把“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写进了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在两万余字的报告中,“民生”一词出现了23次,占据了最大篇幅。
2012年全省财政收支政策和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切实增加农业投入,加快推进“三农”发展;二是优先支持改善民生,加快缓解民生难题;三是突出支持“四化两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优先改善民生,加快纾解民困,是对执政党纲领和宗旨的最好诠释。对党员干部来说,对普通群众来说,国计民生都是天大的事。不论是发展也好,创新也罢,最终还得落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湖南每一项决策的出台和贯彻,每一项事业的进展和成果,归根结底,都必须推动全省人民“幸福指数”的提升。
回顾“十一五”,每一个湖南人都有理由感到豪迈和荣幸:
这五年,不仅是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而且是人民群众获益最多的五年:2010年民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六成以上;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提前三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分别达到16566元、5622元;免费义务教育覆盖全省城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扩大到46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5%以下;99%以上的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通了水泥(沥青)路,90%以上的农村通邮、通电话、通广播电视。
这五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年均增29.5%。比财政总支出年均增幅高出4.2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直接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达1723.5亿元,占到全年财政总支出2702.5亿元的一半以上。巨大的财力支持,使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阶段性发展目标,一步一步走得稳,跑得快,达得到。
湖南省委、省政府精益求精绘制的“十二五”规划,更是描画出了改善民生、提升幸福的新愿景:在确立“六个达到”的富民强省新目标,开辟“四化两型”湖南发展新路径,显示“四个湖南”的三湘四水新魅力;在明确“五个坚持”的科学发展新方式的基础上,抓大不放小,望远不忽近,科学研制、精心规划“八大工程”,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就业增收工程、社会保障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全民健康工程、安居宜居工程、畅通工程、安全工程、解困工程。这“八大工程“可以说几乎涵盖了老百姓衣食住行用、劳学休养医等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关系生活质量的提高、幸福指数的上扬、民众福祉的改善。
尤其令人振奋的是,“十二五”规划作了一个成正比的发展公式,要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到2015年规划收官之际,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要达到26680元、9050元。
2000多年前的长沙太傅贾谊,对执政者提出过这样的要求:“牧民之道,务在安之”;“夫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今天,执政为民,让民众“富乐”,让百姓的腰包更鼓,让群众的腰杆更硬,让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是省委、省政府的千钧承诺,也是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正道。正如周强一再重申的那样“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主题”,湖南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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