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主办

【调查报告】 立为前提 疏为主导 本为基础
————谈文化安全工作

作者:李贻衡 来源:《新湘评论》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1日 05时11分10秒 编辑:redcloud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文化的重要任务,为我们的文化安全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领域。深入研讨文化安全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认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新时期的文化安全工作,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立为前提,疏为主导,本为基础。

  一、立为前提:强化阵地意识,旗帜鲜明地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当前我国文化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矛盾凸显期”的思想文化领域呈现出多样、多元、多变的特点,各种社会思潮纷然杂陈,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加快,正确的与错误的观点相互交织激荡,外来思潮对我国本土文化的冲击更为激烈,思想文化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更加复杂,文化安全显得更加突出。建设和谐文化的实质,就是要强化阵地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牢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如果一个国家失去了共同的、稳定的基本价值观念,那么必然分裂为相互冲突的多元价值观念,引发整个社会的动荡。苏东剧变及本世纪初一些国家发生的“颜色革命”,就是深刻的教训。

  关于文化建设,毛泽东同志在论及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时,曾提出过“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的方针。这一方针,在当时是十分正确的。新中国建立后,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我们的基本任务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地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使这一地位不断巩固。因此,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文化的“立”、“流”、“行”就不能不提到首要地位。

  一种意识形态要得到人们的承认,政权的推动与维护固然不可忽视,但从根本上说,只能依靠真理,要以理服人。毛泽东同志早在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深刻指出了这一点,国民党对国统区的文化领域实行高压管制政策,企图使文化成为其独裁统治的宣传工具,但却始终无法真正左右大众的思想,当时共产党在宣传资源上处于绝对劣势,但整个社会舆论却都偏向共产党一方。这就是因为共产党掌握了真理,团结了大多数拥护真理的进步文人。因此,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效抵制不良文化的渗透,同样必须强调三点:一是要立字当头,维护真理。要以增强文化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为核心,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来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持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和谐社会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成果的最新典范。“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核,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而实现社会和谐,同样也是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设想的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准,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理论,把中国古代思想先驱、仁人志士的思想追求与马克思主义科学设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典范,也是马克思主义当代化、中国化的典范。二是要先立后破,破在其中。立字当头,当然首先要大力倡导积极进步的文化,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那些腐朽消极的文化,真正实现破在其中。三是要尽最大努力扩大团结面。做文化安全工作,必须要广泛接触、深入了解、切实尊重文化工作者。要通过团结广大文化工作者,千方百计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好、保护好,以壮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队伍,畅通反映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渠道。对一些“以国家利益为重”、“挟道自重”、“犯颜直谏”的批评,哪怕是言辞激烈的批评,务必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雅量和宽厚包容的气度。

  二、疏为主导:转变文化安全工作理念,对待文化现象要有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大度和气量

  搞好文化安全工作,首先,要更新文化管理理念。面对文化领域日益发展的多样化产品和多元化现象,文化安全工作应当重“疏”而非重“堵”。其核心是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但同时切实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比如说,我们湖南的文化产业,就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目前主要分为五大块:一是广播电视业,打造了“快乐大本营”、“超级女声”等一批著名品牌栏目;二是出版业,湖南省新闻出版集团连续四年入围中国最大企业500强,湖南省成为全国重要的出版基地;三是报业,湖南报刊经济迅速增长,其中《体坛周报》发行与广告均占据全国体育类报刊五成以上的市场份额;四是文化休闲业,以歌厅文化为代表的湖南娱乐业闻名全国;五是动漫卡通业,湖南的原创卡通形象先后有“蓝猫”、“宏猫”、“山猫”等(号称“三猫闹长沙”),成为全国最大的动画原创基地。文化产业的多元,必然导致文化产品的多样,其中一些影响较大的新产品也引起过很大争议。如我们湖南卫视搞“超级女声”,收视率很高(据统计最多的一次是全球有4亿人在同时收看),影响很大,但批评也很多,认为是一种“俗”文化。实际只要是能满足最广大普通群众的文化需求,“俗”并不可怕,只要不是低俗,不是恶俗。因此,对新文化现象,特别是对通俗文化现象,要有包容度,要重在引导与服务,不能要求都必须是“阳春白雪”。要把“无益便是有害”的错误观念彻底扭转过来。对一项新文化产品、一种新文化现象,我们应多观察,多探讨,多引导,不宜匆忙定性,更不宜乱戴帽子,动辄“封杀”、“禁播”,一棒子打死。

  其次,要强化思想引导,尊重学术民主。发展学术与文化只能提倡百家争鸣,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特别是对待文化研究工作,尤其要注意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求同存异。切忌在没有充分根据的情况下,武断地肯定或否定某种意见;在对方向性问题努力寻求共识的基础上,允许各自保留自己的观点;在公开学术成果时,也要注意对各种不同观点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要把开展批评和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先进文化正是在否定、扬弃落后文化的过程中才得以确立和发展的。回避矛盾、“忽略”必要的批评的“文化建设”肯定是不成熟的。因此,在文化领域应当允许批评,允许反驳,特别是要允许申辩。

  三、本为基础: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强基固本,构筑维护文化安全的坚实屏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科学处理好“引进”和“弘扬”的关系。一方面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文化。大力提倡吸收外来文化为我所用,我们湖南就曾出现过一位优秀代表——清道光年间的隆回人魏源。魏源提倡“经世致用,师夷制夷”,编成《海国图志》50卷(后增至100卷),提出大胆利用外来文化(包括军事文化)的论点,可惜却被当时社会认为是大逆不道、“溃夷夏之防”,魏源后来也落得个在杭州寺庙消沉求佛、抑郁而死的结局。《海国图志》问世后在当时中国社会很少有人问津,但在当时的日本却极受欢迎,被大量翻印。日本维新派从中受益,发起明治维新,使日本走上富国强兵之路。可以说,一本中国人写的旨在启发中国人合理利用外来文化的著作,却在日本发挥了大作用。这种片面强调“夷夏之防”的文化惰性所造成的深刻教训,应时刻警醒我们,在对待外来文化时必须具备足够科学理性的海纳胸怀。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意识,大力继承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弘扬民族文化价值体系为确保国家文化安全构筑坚实的屏障。在古称“楚南极边”的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成立五十周年庆典上,有一场演出,里面十几个节目都是从乡、村调来的民间节目。其中鼓乐《庆丰收》、戏曲《迎宝山》演的是巫、傩戏,歌曲《哩南哩》唱的是山歌,当时是一派轻歌曼舞、俚语土风的景象。特别是舞龙将整个活动推向高潮,有高灯、吊灯、地灯,伴随着锣鼓、呐喊,龙腾虎跃,给人视觉、听觉以强烈的冲击,给心灵以巨大的震撼。这说明,有了中国龙,什么文化都征服不了我们!可以说,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文化建设的根基与脊柱,没有它的支撑,文化建设就是无源之水。要通过发掘、吸取具有深刻蕴含的传统文化精华,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本土优良文化”的人文优势,来应对外来消极文化的挑战。这两年通过参与对湘菜、布袋戏、滩头年画等文化产品的调研,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作为从渔猎文化、农耕文化发展起来的中华传统文化,农业是其源,农村是其根,农民是其载体,搞好文化工作就必须尊重农民,深入田野,反哺农业。

  但客观而言,目前我国传统文化的生存权问题相当突出,一些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传统文化遗迹亟待保护和振兴。我省开始启动编撰《湖湘文化文库》,这一项目拟用十年时间,整个著作文献投入6000万元。梅山文化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在启动。梅山文化区在雪峰山脉的东北麓一带,文化圈覆盖湖南省域的四分之三,是以远古渔猎文化为构架,通过古老的巫、傩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地域文化。在这项工作中,我对如何保护发掘好传统文化有两点体会:一是既要取其精华,又要弃其糟粕。比如,梅山文化中就有许多内容同易经、气功一样,充满神秘色彩,如巫与医一体(目前就有法国人高价收购梅山文化中的符咒与偏方,法国瑶族华裔甚至有保留完好的“右冶游梅山三十六峒词”),需要得到科学辨析,否定其迷信糟粕,吸收其有益成分。如何保护好、发掘好这一古老文化遗产,确实是一个需要以科学方式方法对待的问题。二是既要保护传统属性,又要注入时代精神。民族文化只有从社会发展中审视定位,从受众需求中探寻方向,从日常生活中吸取养分,从现代精神中激活情感,从文化碰撞中开拓新意,从科技手段中丰富形式,才能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才能从被动的“防进来”转变为主动的“走出去”,使中华文明在和谐世界构建中重放异彩!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诚聘  |  合作伙伴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新湘评论》杂志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杂志社咨询电话:0731-81127526(传真)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1125971 举报邮箱地址:xxpl1919@163.com
湘ICP备1500183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202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