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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重在“三突破”

作者:陈红日 来源:《新湘评论》2009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04时29分56秒 编辑:redcloud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书记 陈红日

 

  区县党委在党和国家政治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位置决定了其在加强干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区县党委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在教育、制度、环境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教育上突破,重在培育监督心理。当前,干部监督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监督氛围不浓,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需要克服心理上的误区。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增强平民意识,从内心改变监督是“整人”、是不信任的错误观念。提高党员干部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明白党员和党组织是监督主体,都有监督他人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党员干部不接受监督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不监督他人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党组织不对党员干部监督,就是失职。这个道理,党委必须在党员和干部中经常熏陶、反复灌输,深入干部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干部主流是好的,腐败现象虽然存在,但真正的腐败分子仍只是个别。大张旗鼓地反对不讲原则的“好人主义”,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尤其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多元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对新进干部队伍的党员和年轻同志要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帮助其克服圆滑混世、明哲保身的官场陋习,弘扬无私无畏、疾恶如仇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制度上突破,重在强化权力制衡。干部监督最终靠制度,而强化权力制衡是制度建设的核心。目前,党的干部监督制度已初成体系,最大的问题是落实不够。另外,领导干部家属和子女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财产收入申报等规定,落实中还流于形式。事实表明,干部的任用、交流、任期、回避、辞职、从事经营等方面的规定只要能真正落实,干部监督就会取得明显成效。关键要抓两手:一手抓完善细则,将规定中的定性要求细化为量化指标和操作程序;一手抓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严肃处理,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到位。全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出台硬性制度,定形式(如公报、通报、报告等)、定时限(如一月、一季)通报党内情况。定期举行民意测验,或聘请民调机构公开评定领导干部的表现。设立社会舆论调查中心,定期了解民情,向区县党委反映,并及时发布。落实领导推荐干部署名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用人失误的连带责任。舆论监督是最低成本的监督,把媒体作为监督的有效平台,做到领导干部的财产在媒体公开,领导干部的过失在媒体剖析,领导干部的处分在媒体公示,领导干部的承诺在媒体表达。推行审计公开,把审计结论纳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环境上突破,重在深化体制改革。干部监督是个系统工程,如果没有整个体制改革相配合,监督成效将十分有限。必须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为规范干部行为创造良好环境。深化职务消费改革,从推选公务消费卡、公务车标志制度入手,时机成熟则探索实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并配套实行职务消费、公款报销、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四公开”,为干部监督搭建新的平台。现行的财政体制呈现“小预算,大决算;软预算,硬决算”的特征,单位资金预算偏低,资金缺口常常靠跑靠要去解决。这种财政分配模式调动了部门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但也容易产生“做项目、跑项目、吃项目”的现象,产生干部违纪、项目腐败的问题,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实行“细预算、全预算、硬预算”制度,把单位资金开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要落实人大对公共财政的监督权,防止因预算执行不严而出现腐败。加强审批管理,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和最终结果。特别要规范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土地出让的监管,尽可能制止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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