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人才济济”,要不得

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通报社会组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宁夏餐饮饭店协会365名会员中,产生了90名负责人,更离谱的是各类副会长竟然有88名,远超当地规定上限。名单看似“人才济济”,实则是虚有其名、挂职不担责,更有利益交换之嫌。目前,该选举结果被认定无效,协会受到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相关人员被追责。
一个协会,居然拉出长长一串副会长名单,如此头衔“批发”,意欲何为?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副会长职务“膨胀”,“各取所需”是关键。部分协会希望以“响亮头衔”拉近关系,并借此扩大声势、吸纳资源;一些会员看中“头衔”能给自己带来便利性和身份感,想借此抬高身价。如此一来,“副会长”职务自然便成了交易的筹码。揆诸当下,各类“大师”头衔泛滥成灾,成为某些行业久治不愈的顽疾;还有一些山寨社会组织,动辄冠以“中国”“全国”名目招摇过市,其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利用公众对身份标签的信任迷惑大众。
职务不承载责任,头衔经不起履职检验,如此“副会长”为害甚巨。“副会长”头衔能够轻易取得,一是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误导部分人宁愿“混圈子”,也不会去深耕行业、坚守手艺。二是让协会公信力荡然无存,“副会长”头衔本是普通人分辨从业者水平的直观参考,如今被随意“批发”,公众会从质疑个人,到怀疑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对行业协会长远发展极其不利。三是扭曲社会价值导向,当名气和头衔可以“批发”加持,这种重名头、轻实干的风气蔓延到全社会,必将助长浮躁功利歪风,不利于社会经济长期向好发展。
民政部日前发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因此,让“副会长”职务名“副”其实势在必行。一方面,要深化协会机制改革,从源头遏制“副会长”头衔的滥发。行业协会不是“副会长”的“批发商”,要重塑评审流程、细化评判标准,扎紧管控的篱笆,从源头上杜绝“放水”参评、批量发证乱象发生。另一方面,要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对头衔滥设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曝光,用雷霆行动切实堵牢头衔“批发”的口子,震慑动此歪心思者“此路不通”。同时,还要严查有无灰色产业链条,斩断潜在的头衔买卖利益渠道,决不能让本该代表专业水准的职务荣誉,沦为明码标价的商品。
头衔发放应该回归能力和实力本身,只有尽心尽责为行业服务,以真本事推动行业长足发展,才能赢得行业认可,才真正配得上“副会长”职务。否则头衔叫得再响,也终会跌落神坛,为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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