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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新声 · 实践导向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最重要特征

作者:常健 来源:2024年第10期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10时47分45秒 编辑:陈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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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权观有许多特征,其中“实践导向”是其最重要特征。所谓“实践导向”,就是依据实践的要求、考虑实践的条件、根据实践的结果来确定推进人权的目标、道路、战略和方式。

第一,在对人权实现目的的理解上,当代中国人权观并不是将抽象的自由作为人权的目的本身,而是将人权作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手段,实现人民生活幸福。

第二,在人权的道路选择上,当代中国人权观既反对不加思考地空喊一些时髦的口号,也反对不加选择地仿照其他国家的人权发展道路,而是坚持走出一条既顺应时代潮流、又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从中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

第三,在人权保障的目标设定上,当代中国人权观反对从抽象原则出发,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

第四,在实现人权的战略部署上,当代中国人权观反对“齐头并进”式的推进战略,而是将重点推进与统筹推进相协调。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强调各项人权的统筹协调推进,强调务实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反对战略上盲目冒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为人权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在人权推进路径上,当代中国人权观强调人权法治建设与政策促进并驾齐驱。人权法治建设是人权保障的基石,中国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开展了脱贫攻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第六,在人权的实现形式上,当代中国人权观强调要采用实实在在管用的形式,防止人权实现方式华而不实、徒有其表。中国坚持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特别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的权利保障,强调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着力解决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七,在人权实现的检验标准上,当代中国人权观不仅关注人权制度规定是否完善,而且强调要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人权实现的最重要标准。

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实践导向,指引着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实实在在地向前推进,也使中国人民切切实实感受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作者系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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