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长沙样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以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现代化为契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近年来,长沙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沙篇章贡献政法力量,形成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长沙样板”。长沙市先后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夺取全国政法综治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
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法治长沙推进坚强有力。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健全完善法治长沙建设的领导体系。制定《长沙市“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政法文件,构筑法治长沙建设的“四梁八柱”。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市考评机制,以真督实察的“硬指标”形成“压力传递”,用“硬约束”形成“杠杆效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公正司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办案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制度。长沙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样板成为全国示范项目。
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稳定风险因素进行排查、研判。全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3个、涉恶犯罪集团89个,涉恶犯罪团伙86个,稳妥处置涉金融重大案件。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第三次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专门推介长沙创新治理机制、化解规模集访的工作经验。
完善平安长沙建设体系,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入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评估机构等第三方力量,调动“五老”人员、乡贤、信访调解员等基层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联动。全市设立行政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9个,“诉源治理工作站”435家,调解成功率达96.95%,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沙实践。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质效。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常态,从城区的“邻心聚力议事会”“把话筒交给群众”等“畅聊”IP,到乡镇的“屋场夜话会”“春华夜话”等议事平台,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头活水。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制定《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将多年来平安创建经验制度化,将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长沙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交流会上两次介绍经验,中央级媒体多次宣传推介长沙经验做法。
(作者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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