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提振消费的“组合拳”
消费是经济生活最直观的“晴雨表”。202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今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首。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大力提振消费”,并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向全社会释放了以更大力度和更精准举措提振消费的坚定决心。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闻令而动,全国各地纷纷配套出台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提振消费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热词”,更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头戏”。
(一)
“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早在1857年,马克思就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深刻揭示了消费在畅通经济循环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相较而言,投资是中间需求,主要作用于形成未来生产能力,离不开消费的支持;消费是终端需求,对生产具有强大的反馈和导向作用,如果终端需求相对疲软,将带来企业利润下滑、产能过剩、失业增多等连锁反应。由此观之,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言而喻。
当前,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的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比2023年回落3.7个百分点,增速大幅低于疫情前8%以上的水平。从湖南看,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虽位居全国前列,但呈现明显放缓态势。去年以来,一些领域和行业开始出现供求失衡的状况,有的企业反映“内卷式竞争”正在加剧,不少地方感到税收增长乏力,这些问题折射出经济循环不畅,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潜在的消费需求难以有效释放。
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后,美国政府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全世界挥舞起关税“大棒”,严重冲击全球经济秩序稳定,给世界经济增长蒙上阴影。特别是美国视我国为主要竞争对手,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肆意加征畸高关税。在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下,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凸显出更为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提振消费具有坚实基础和巨大潜能。2024年我国居民消费占GDP比重为37%左右,不仅远低于美国的68.8%,也与全球平均水平的56.5%差距较大;到2024年12月,国内存款类金融机构居民存款余额高达152.25万亿元、增长10.42%,我国仍是全世界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这“一低一高”充分表明,我国进一步扩大消费具有广阔前景,只要多措并举把消费这一头拉起来,完全能够以国内大循环之稳对冲国际大循环之变,确保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二)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消费的一般规律表明,消费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当前,居民消费理念、消费模式、消费习惯正悄然变化,带来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呈现新趋势新特点,唯有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方能打好提振消费的主动仗。
从消费需求看,消费呈现出传统消费仍具潜力、服务性消费快速增长、新型消费空间巨大等特点。比如,传统消费方面,202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53亿辆,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252辆,与主要发达国家千人平均400—800辆的水平相比仍差距明显,意味着汽车这一传统消费仍具备较大增长潜力。服务性消费方面,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呈现快速增长之势,较上年增长7.4%;全省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0.1%、高于商品性消费支出7.2个百分点,且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育幼等服务性需求步入增长“快车道”。新型消费方面,当前具身智能、量子计算、商业航天等方兴未艾,将深刻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带来消费新的蓝海。
从消费特点看,居民消费心理正由“积极”向“谨慎”转变,湖南居民存款长期保持高位增长,2024年增速为10.4%,居民储蓄避险、“捂紧钱袋子”倾向明显;消费倾向正由“消费主义”向“实用主义”转变,刚需型消费占比越来越高;消费业态正由“线下”向“线上”转变,直播带货、社区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模式蓬勃发展;消费偏好正由“悦人”向“悦己”转变,群众更加愿意为提升自己的获得感买单;消费场景正由“传统式”向“体验式”转变,消费者更加关注产品附带的文化价值和情绪价值,“氛围感经济”不断解锁各种消费场景。
从消费堵点看,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不少,主要表现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监管体制尚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有效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尚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改善,等等。这些消费领域的痛点堵点问题,正是提振消费的“靶心”。
(三)
湖南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消费大省,必须更加重视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打好提振消费的“组合拳”,激活经济增长的“主引擎”。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收入越高,就越有能力和信心消费。目前湖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2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产性收入出现负增长。收入不及预期,导致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意愿偏弱。没有可持续的收入增长,消费将是“镜花水月”。因此,提振消费首要任务在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当下,就业领域呈现就业人数多、岗位增量少,职业岗位变化快、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慢,“有活不愿干”和“有人没活干”并存等特点,迫切需要进一步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除了工资性收入外,财产性收入同样不可忽视。目前,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体现在房产上,如果楼市稳不住,居民财富将严重“缩水”,进而抑制消费需求。必须用好用足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研究制定促进住房消费政策措施,优化现房销售试点和无公摊试点,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带押过户”,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加装电梯、装饰装修等,充分释放住房需求潜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有利润是员工有收入的前提,如果企业出现亏损,难免会降薪或裁员。对企业而言,现金流就是生命线,有的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根源不在自身经营不善,而在于应收的账款被长时间拖欠,打乱了正常发展节奏。必须建立健全连环债清偿机制,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对拖欠企业特别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让拖欠账款者寸步难行。
(四)
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这是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提振消费必须推动需求侧和供给侧协同发力,推动供给与消费有效匹配,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新技术、新创意、新需求带动新的消费业态不断涌现,深刻改变消费市场形态。顺应发展形势,就要大力发展以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智能穿戴、机器人等为代表且体现数字、绿色、健康方向的消费新产品,以首发经济、文旅经济、低空经济、研学旅游、生态康养等为代表的消费新场景,以即时零售、直播带货、共享消费等为代表的消费新模式,打开消费新空间。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同样也是提振消费的“金钥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就要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人民消费升级需求。
随着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一老一少”的服务消费成为不少家庭刚需。一方面,要打造更加完善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推动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旅等行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另一方面,要加快“婴童友好”活动空间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围绕优质教育、兴趣培养、文化娱乐等打造育儿消费新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出境游回暖以及汇率利好的推动,高端消费外流趋势明显。针对这一形势,既要在吸引境外购物消费、医疗消费、教育消费回流上着力,出台针对性刺激政策,把去境外的消费习惯变为在国内的消费习惯;又要在发展入境消费上着力,用好张家界等世界旅游目的地,通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音乐会、演唱会等方式,吸引外国人到湖南来消费。
(五)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提振消费,不仅要让消费者“有钱花”,更要让消费者“愿花钱”,关键在于以消费为牵引,努力让群众的消费底气更足、预期更稳、信心更强。
教育、养老、医疗、住房是居民支出的重头,如果生活支出负担过重,就不可能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必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加大生育、养育、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保障力度,有效减轻居民生活支出负担。
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居民提高消费倾向、扩大消费需求。这就需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等,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强化未来可能的支出风险托底,减轻消费的后顾之忧。
提振消费需要各方面政策协同发力,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各项经济社会政策都应体现促消费政策导向。比如,用好用活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将更多商品种类以及生活服务消费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加大优惠力度,拓展适用场景,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增效。比如,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弹性错峰休假,保障居民闲暇时间,避免“有钱的时候没时间”。
(六)
消费环境直接影响消费者行为和消费体验,一百次好口碑有时抵不过一次坏印象。提振消费必须把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作为重要举措,久久为功、细心呵护,不断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和满意度。
消费类基础设施作为承接居民消费行为、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消费方面不可或缺。优化消费环境,首先就要在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上着力,充分利用专项债券、预算内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加快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平台建设,强化城市更新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快补齐城乡消费基础设施短板,让居民随时随地都能买到心仪的商品。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大数据“杀熟”、消费者维权遭遇“真空”等问题频发,成为影响提振消费的痛点堵点。必须更加重视消费市场软环境建设,聚焦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缺陷产品召回、消费投诉举报等制度体系,构建覆盖线上线下的智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消费者维权效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安心、舒心。
提振消费从来不只是消费者一家的事,而要各方联手,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支持消协组织加强消费提示警示、消费调查、公益诉讼、消费评议等工作,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发挥媒体、志愿者等力量,营造提振消费的浓厚氛围,实现监管者有作为、经营者有口碑、消费者有收获的多赢格局。
消费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提振消费既是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也是中长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必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在优化消费环境、丰富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消费市场热气腾腾,让群众生活有滋有味,以经济循环之“畅”,助力高质量发展之“稳”。
- 新湘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