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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组合拳 提升一揽子化债政策效能

作者:龙花兰 来源:2025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08时45分00秒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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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湖南省积极落实一揽子隐性债务化解政策,缓解了化债压力,减轻了地方债务付息压力,推动了融资平台转型。但还面临“协同联动有堵点、债权谈判有阻力、风险防控有隐忧”等挑战,建议打好组合拳,更好发挥化债政策效能。

凝聚协同合力。全力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进一步加强财政、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工作协同,更好发挥部门、市县合力,更大力度调动资源、政策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精准实施债务置换,抓紧细化置换债券发行和使用计划,强化置换资金穿透式监管,全流程全过程监控置换资金的使用情况,严禁挪作他用,让政策效应尽快释放。充分发挥财政监管、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人大监督的监督联动工作机制,互促互补。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严禁违规举债,虚假化债。

优化金融支持。支持金融资源向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倾斜,更大力度助力化债工作。统筹省级资源推动金融机构对湖南存量债务集中降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湖南贷款利率区间,并根据国家利率动态调整。以“一债一策”不同幅度降息方式分类处理银行存量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区间利率上限,助力县市区完成化债任务。优化金融机构考核体系,设置包括对隐性债务、经营性债务的化解、置换、接续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隐性债务置换和平台公司压降的效率。

完善地方债务资产管理。健全债务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增强地方债务对应资产管理。学习借鉴浙江提出的“强化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福建的“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盘活存量债务对应的资产,全面梳理和评估政府存量债务下持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共设施等,通过资产证券化、租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增加化债资金。加强置换债务资产管理,对隐性债务已清偿资产,依法合规做好资产确权、划转,避免因隐性债务清偿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风险防控。构建信息共享、覆盖全面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将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隐性债务、经营性债务、拖欠企业账款、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债务等纳入监测。常态化动态监测存量地方债务化解、新增地方债务等情况,定期摸排和开展债务统计监测分析,及时预警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压存量、控增量的动态监管,避免隐性债务降下来,经营性债务无序增长。充分利用当前市场利率低位运行窗口期,探索发行科技创新债债券、碳达峰碳中和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品种,多措并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预测与财政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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