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热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辛小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们邀请了几位党员干部与我们分享学习过程中的感悟。
熊能(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铁规矩”。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我深刻认识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喊口号,而是要融入案件侦办、辖区治理、队伍建设每个细节,以“刀刃向内”的决心锻造过硬职业素养。
沈序春(绥宁县直机关工委):
党中央提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只有主动参与、积极领悟,塑造过硬的作风形象,才能在初心坚守上更到位,方可在使命践行上更主动。
刘卓鑫(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指明了行动方向。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多年来,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既是作风建设的践行者,更是党群关系的纽带。必须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在实干中锤炼党性,在服务中凝聚民心。
毛建文(辰溪县委网信办):
中央八项规定自出台以来,以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党树立了改进作风的标杆。它有力整治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中央八项规定彰显了党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决心,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极大提升了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陈叶芬(湘潭市中心医院):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也是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指南。作为医院后勤党务工作者,我深知只有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岗位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才能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后勤服务,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
辛小湘:大家又是如何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
沈序春(绥宁县直机关工委):
首先,作为县直机关工委的一分子,自己既要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逐章逐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文件;又要通过“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方式推动全县县直机关单位深学细悟。其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心、基层关切系统深入查摆问题,找准短板不足;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注重听取群众提出的“好主意”“金点子”,让自身服务工作更接地气。最后,作风建设既要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确保思想的藩篱永不松动;更要引导全县县直机关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改进作风,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陈叶芬(湘潭市中心医院):
后勤工作服务于患者,必须遵循“厉行节约”和“提高效能”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的铁规矩,必须深入人心。为了提高服务效能,我们建立了“智慧后勤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了线上申请和智能配送,实现了“24小时响应—48小时闭环”工作机制,维修及时率提升至98%,减少了设备停机对医疗工作的影响,更好为患者护航。
刘卓鑫(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中我们一是践行“四下基层”传统。坚持走出机关大院,把政策宣讲搬到村口树下,将信访接待设在田间地头,在泥土芬芳中架起党群“连心桥”。二是深化“走找想促”实践。结合“三听三问”专项行动(听市场主体、听基层群众、听干部职工的声音,问困难、问期盼、问建议),创新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针对易俗河镇赤湖村道路硬化难题,仅一个月完成400米道路建设,既解决师生出行难题,又激发了村民产业振兴热情。三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以“我爱湘潭我的家”活动为载体,构建“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治理格局。例如我县云龙山庄小区,探索出“党建引领、业委主管、党员带头、业主参与”的业主自治管理新模式,实现从“无人管”“不愿管”“管不住”到“有人治”“能人治”“长久治”的转变。
毛建文(辰溪县委网信办):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工作作风的好坏,群众感受最为真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改进工作作风,这让我深刻反思过往工作中的不足。以往,在开展一些政策宣传活动时,有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走形式,宣传资料发了不少,却没有真正考虑群众是否理解、是否接受。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我会提前了解群众的知识水平和关心的重点,用群众听得懂的通俗语言、大家感兴趣的生动鲜活案例,把政策和法规讲清楚、讲明白,确保群众听得懂、能受益。这种从形式到实质的转变,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也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熊能(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
在案件侦办中,我们坚决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流程轻实效”的错误倾向,坚持“现场勘查+数据研判”相结合,确保案件侦查中证据链扎实、群众诉求落地;坚持建立“常态巡查+群众举报”的治安整治长效机制,用实实在在的破案率、挽损率提升群众安全感,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队伍管理中,我们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为“三个严禁”:严禁干预案件办理、严禁接受当事人宴请、严禁推诿群众诉求。同时,将廉洁教育融入业务培训,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对年轻民警,通过“师徒结对”传递“执法为民”初心,严防“微腐败”滋生。作为公安民警、作为基层党员,我们要把“严”的基调、“实”的举措融入血脉,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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