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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

作者:杨卫平 来源:2026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6-03-16 10:50:00 编辑:杜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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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基础。衡阳市纪委监委将认真落实全会部署,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更好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源头治理。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摆摊设点”、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信访举报法规制度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从“要上访”向“会就地反映问题”转变。强化源头治理,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前做好特殊时段重复举报应对工作,排查梳理重点领域信访举报,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强化预警提醒,建立定期提醒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精准受理分流,维护合法权益。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及时接收巡视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统一登记录入,纳入平台监管,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体外循环”。精准高效研判分流,强化问题线索审核把关,健全完善集体研判机制,提升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实做细受理告知,健全全周期告知反馈机制,对实名举报做好阶段性反馈和办结反馈,对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复,对疑难信访举报组织公开评议。

高效处置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健全完善处理流程,严格规范检举控告办理,优先处置实名举报,加大风腐问题查处力度。不断强化检查督办,构建三级质量审核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推动信访举报从“办结”向“办好”转变。有效治理重复举报,建立重复举报台账和数据库,定期通报情况,分类施治。对不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特约监察员作用,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

健全监督体系,做好监督追责。重点围绕“四应四不”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以精准追责问责倒逼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健全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处置机制,精准甄别核查职能部门失职失责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和监管部门责任。严防“灯下黑”,紧盯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反馈等关键环节,健全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信访举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规范信访行为,维护良好秩序。对内练好内功,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用心做好群众工作,优化接访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接访场所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接访力量。对外协同联动,把风险消除在“萌芽期”;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联动处置,有效减少缠访、闹访、越级访。双向精准发力,激浊扬清树导向。一方面,加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力度,及时做好回访教育,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另一方面,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构建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

(作者系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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