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大家谈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需要一支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如何在实践中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我们听听来自法治一线的声音。
扎根星城沃土 践行调解为民
张智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履行到位、落到实处。
深化思想认识、将调解工作融入法治长沙建设大局。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与程序正义。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既注重运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又积极衔接司法确认程序,确保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坚守人民立场、在调解实践中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严格依法并不排斥人性的关怀。在处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时,我们一方面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厘清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运用长沙本地“熟人社会”的特点,注重倾听双方诉求,尊重公序良俗,寻求法理情的交融点。
发扬斗争精神,以钉钉子韧劲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对于调解中遇到的瓶颈,我们坚持回溯法律本源,厘清法律关系,探索“调解+司法确认”“调解+行政调解”等联动机制,反复沟通协调,逐项化解分歧,努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作者系长沙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
以初心守公正 以实干解民忧
陈建华
作为一名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应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
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基层法官不仅是手握裁判权的“裁判者”,更应是俯下身子、耐心倾听的“倾听者”,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读懂他们的诉求与难处。
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让矛盾化解在源头。民商事纠纷纷繁复杂,很多时候仅靠法庭审理难以彻底化解矛盾。为此,我常常深入田间地头、案发现场、当事人家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接受得了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标。我推出了郴州市法院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当事人本人保证书”举措。凭借这一创新举措,自2025年8月以来,成功调解8起案件,涉案标的达850万元,还带动3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全部义务。
民商事审判工作之路,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将坚守“如我在诉”的初心,秉持司法为民的情怀,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恪尽职守、实干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民三庭副庭长)
做实做深做活基层普法“大文章”
任 玲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深切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它引领我们将法治宣传教育由“软任务”变为“硬责任”,努力做实、做深、做活。
做实,就是要让普法服务大局、贴近民心。在“八五”普法实践中,我们紧扣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创新推出“古城法治大讲堂”“政法机关齐‘揭秘’”等品牌,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矛盾化解深度融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化为“为民生需求普法”的具体行动,努力让每一次宣讲都回应现实痛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做深,就是要健全机制、压实责任。我们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动各成员单位构建“大普法”格局,从“独唱”变为“合唱”。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系统思维,通过责任传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嵌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实现普法效能最大化。
做活,就是要创新形式、精准滴灌。面对不同群体,我们探索“线下+线上”融合模式,用生动案例、通俗语言和互动方式,让抽象法条变得可知可感。践行“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要求,力求法治精神像空气一样,自然融入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作者系益阳市资阳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做法治中国建设的践行者与推动者
湛 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队伍是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我们不仅肩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践行者和坚定守护者。
要做法治实践的“实干家”。通过认真梳理证据、严谨书写法律文书、规范参与诉讼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法治精神的“宣传员”。我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讲座、参与纠纷调解等多种途径,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传递给公众,引导人民群众养成依法办事、遇事循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推动全社会法治素养的提升。
做法治监督的“参与者”。在参与诉讼、仲裁等过程中,我们既有责任也有权利,必须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予以关注和监督,促进公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维护法律权威。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我将坚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用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回应时代和群众的需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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